第14章 地下探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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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克特再次睁眼时,眼前的繁花已经消逝,塞满他鼻腔的也不是香槟和奢靡的气味,他回想起自己几十年的人生里这是第二次把自己的真心捧给大家看,上一次还是和她结婚的时候。“真希望谢福李尔不要看到自己昨天晚上的女装啊!”他心里想到。
小时候,大姐在他们的家庭里消失了,妈妈的心里就有了一块永远填不满的空,即使后来父母又生了一个弟弟,但是真心的欢笑已经在饭桌上绝迹了。他看着小时候姐姐穿过的衣服,再看看自己孱弱瘦小的四肢,第一次穿上了只属于女孩子的花边裙子,母亲看了以后抱住他哭了很久。
这种对姐姐的好奇与执着几乎陪伴他走了一生。
雨小了不少,云出来了。这预示着雨马上要停了,他想起那个时候自己正拿着皮球在泥地里逍遥。不久之后,远方姐姐读书的地方就起了大雾。后来大雾散去,他去寻找消失的姐姐,但只在雾气的边缘看到了那个缠着绷带的恐怖男人,这一切可能都是上天注定的,他心里想到。
穿上大衣,右手小臂上的倒“v”形印记今天反常得烫,这个是战争之神的标记,也是探求真相的代价。到了办公室,那个年轻的身影又出现在他面前,李克特心里想“如果是他的话,或许可以托付。”
“有事情麻烦您,好心的先生!”
“真给我添麻烦,等我一下!”
时间回到昨天晚上,雨夜,很冷。窗边爬满了蛞蝓。拿到戒指的我忍不住要完成他人生中的第一本秘术书,那是他作为作者的开端。
自从带上戒指以后,我能感受不仅是魔力的储存量变大了,一呼一吸之间还有微弱的魔力在源源不断地往我心脏处簇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里魔力充裕的缘故,内心里那令人不舒服的碎碎念也消失了,从此以后,小谢福李尔,我,就是正常人了!
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面是小时候妈妈知道我是作者后,送我的钢笔,那个时候我们全家都坚信我以后会是一个大人物,但是没想到的是,创作书本需要相当大的魔力量。以我的代谢水平,根本创造不出任何一本书!
几十年后的今天,妈妈,我终于又能力做到了!只是,妈妈,你在看吗?
那支笔是由香槟森林狼皮卷成的,它甚至都不是用的狼的毫毛而是整块表皮,只能说制作这笔的工匠是既不懂笔,也不懂制造。十几年前,秘术工坊的制作工艺就是那么差!即使这样,当年这支笔还是花了六百多赛林才拿下的。
所谓,幻想种就是将魔力运用在幻想当中,并且使幻想成真的生物。幻想往往在这种动物的生命周期里起着非同小可的作用。比如,香槟森林狼会幻想出两批与其相仿的合体,这些个体不仅在战斗中会帮助本体,并且还会与本体繁衍后代,这就是神奇的幻想动物。
用从幻想种身上取得的材料制成的笔撰写标题,这是最后的,也是最基本的条件。香槟森林狼是共和国境内难得遇到的幻想种动物,其他的包括,幻想海域的鲸鱼,没有翅膀却能驰骋大空的猛禽都是耳熟能详的幻兽种,只不过这些生物在共和国历史上总共才出现过一两次,我上次读到有关这些神奇生物的时候,还是我小时候翻阅父亲年轻时的日记和照片,那时他为国而战并在教国境内奋战。
“我要开始了。”我对自己说道。
灌入黑色的墨水,在蓝色的封皮上恭恭敬敬的写下两个字“浊”和“墙”。每写一个字我都感觉我的魔力在疯狂的流失,直到写完我的脸已经在流冷汗了。霎时间,紫色的光芒从书页中迸发出来,这书开始慢慢打开,从右到左,翻页的速度越来愉快,我的魔力也不断被吸进这奇怪的书中。
眼皮逐渐耷拉下来,我昏睡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让我来帮你吧,嘻嘻。”胸口的紫色配饰散发着微光。
到底是谁,在和我说话…
我做了一个恐怖的梦,我看见一个女人坐在一具巨大的骸骨上,周围都是尸块,人的,动物的,她没有脸,却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巨大的黄色鼻涕虫围绕着她,鼻涕虫里生出一个没有表皮的人头,对她朝拜。看起来又血腥又神圣,我逐渐看得入迷了,好像自己就是那条鼻涕虫,我吸着周围的空气,明明是血腥味,却好像女神氤氲的体香。
“你是谁?”
“我是地狱的幽魂。”她的声音幽怨又清亮,好听极了。
“你要干什么?”
“我要救你,引导你。你也要救我,我们可以合作...”
“我…”
后来我忘记了当时到底说了什么,只记得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我努力回想梦中的一切,但是记起来的只有一张漂亮,但又描述不出一点的脸。胸口的紫色宝石,散发着微光,里面有个图案若隐若现,但是我完全看不清。
我看向那本只属于我自己的书《浊墙》,它一动不动地躺在木制的桌子上,就好像已经放在这里很久了。我拿起它,比之前重了很多,可能这就是我魔力的重量。
拿起好久没用的书包,把它塞在里面,然后我将魔力聚集在手上,触摸书本。一面轻形的盾牌就套在了我的左手上。我心里很开心,本来以为这故事里的三个女人如此的激进,想必具象出来的应该是武器或者食肉动物之类的吧。
但是,我手上有能喷火的戒指还有一把与冰相关的秘术剑,攻击性的手段我是有的。就差能够抵挡攻击的手段了。没想到,这次拿到手一面顿,真是好运啊。
这面盾牌相当强力,召唤出来就用了大量的魔力。以我现在的魔力水平,能够使用这块盾牌二十分钟。
这面盾牌面上由红、黄、紫三种颜色组成。这三种颜色分别代表了,这盾牌能够防御魔法攻击、物理攻击和进行精神攻击。重量也不重,可以单手持,可以说是相当厉害的武器了。这书要是卖出去,我感觉可能三千赛林起卖,大约是共和国一般人一个多月的收入,但是考虑到购买这种秘术装备的一般都是时刻面临危险的探险家, .e四千赛林捡条命,十分值当。
我正欣赏着这装备呢,就听到了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里有人在呼唤我
哦,原来是薇斯,她站在我房间下面大声叫道,灰色的墙中间是撑着绿色伞的她,好像旱地里少有的一点生命。
说道生命,不知道那天帮她拿到的药有没有用?
“好冷啊,我带你去喝一杯。”她看见我的脸出现在窗边,于是喊道。
“好啊,你要不要进来坐会儿?我马上出来!”
于是乎,我们就到了麦德林面包房,今天麦德林夫人不在,招待我们的是她的员工。似乎是参加游行去了。我突然想到,这面包房是不是也算是爱恩帮粮油派的堂口呢?毕竟,面包房应该也算饭店吧?
“怎么这群人一天两天都在游行?真是的,整个城市乱了套了。”我问薇斯。
“谢福李尔,你应该多关注一下城市里的其他人。矿业公司需要廉价的劳动力,市长需要功绩,所以他们联合起来想要放密斯人进城。”
“这不挺好的嘛,听起来很快经济就要有转机了。”
“有什么好的,现在是萧条时期,没什么就业机会。普通人怕珀斯人来抢饭碗,他们也怕这群异教徒会污染城市的纯洁,粮油派就带着他们一起游行。”
听起来这里面的水,比我想象中还深得多,粮油派想阻止密斯人进城。而宝石派则想要帮助密斯人进城,因为老大油砂需要洗白从政不仅需要和政客建立关系,还需要从各种公司那里获得支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就是他送给矿业公司的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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