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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浩宇还真是大材小用了。
不过他本人却不在意,反而问道:“你第一天上班怎么样?”
“还好,整体还在预期之内。目前工作还没有完全开展,所以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但是......”罗纪提醒道:“我肯定是不会加班的,你懂吧?”
“你三句话不嘲讽我一句,就浑身难受是吧?”丁浩宇也不生气,又说道:“该找房子了,反正目前的情况,一时半会是不会离开了。这件事交给你了,你这么闲,有时间看房子。我太忙了,这和我想象中的工作不一样。”
罗纪诧异:“所以你想象中的工作是什么样的?”
“就是工作灵活性比较强,不用一直坐在电脑前,接触到的人多。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和女偶像见面,一言不合就在公司里偶遇,还能聊聊天什么的......反正都是俗套的老套路,全盛时代那本书你知道吗?”丁浩宇看向罗纪。
罗纪也看向丁浩宇,感觉有点肝疼:“别看那些没营养的东西了,浪费阳寿。”
“但是,人生的意义,不就是寻找一个让自己开心的方式,浪费生命吗?”丁浩宇显然有一套自己的人生哲学。
见罗纪很无语,丁浩宇也转移了话题:“我刚刚是想问,你在公司有没有遇见那个家伙,有没有提起我啊?千万别说我,要不然知道我干这种工作,太丢人了。”
罗纪笑了:“我还以为你不在乎呢。”
“在乎啊。之前是没意识到,今天上班闲下来的时候,才发现这个问题。我的颜面啊,你绝对不能说!”丁浩宇非常严肃。
之所以这么严肃,是因为谷歌韩国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在美国的时候和罗纪两人是麻省校友。按照入学时间算,应该叫一声学长。但美国学校不流行这种称谓。
罗纪今天入职之后,也在公司逛了一圈,但没有遇见。这种事专门去见一面就太谄媚了,没必要。所以罗纪想着什么时候遇见什么时候打招呼吧。
此时听到丁浩宇的话,罗纪笑了:“放心吧,这种事我不会说的。对了,找房子你有什么要求吗?”
丁浩宇想了想,说道:“离S.M公司近一点吧,地方要大一点,豪华一点。小于两百平米的地方,我真的住不惯。对,加上你得三百平米了。当然了,钱的事情你不用管,你就好好辅佐朕,就行了。”
罗纪哭笑不得:“你也不问问,我想不想跟你合租?”
“这是合租吗?这不完全是包你吗?”丁浩宇说道:“没事,我不差钱的。”
罗纪摇摇头:“不,我不住。我大概住的要远一点,所以以后有什么‘追女偶像计划’的话,开会就都到我家。遇见什么突发事件你想找我,也去找我。我想好了,我住在市郊,那边的房子肯定便宜。”
丁浩宇一下子就慌了:“别啊,你这样的话,那我怎么办啊?你得给我参谋参谋啊?”
罗纪摆摆手:“参谋是小事。我估计郊外信号不好,你只需要你到时候坐一个小时的车,到我家里来讨论就行了。”
“别啊,真的别啊。你把我搞到韩国,然后就不管我了?我错了。”丁浩宇说道:“我掏钱,请你来住,求着你住,行不行?”
罗纪这才点点头:“这个态度才对嘛,要不然你刚刚的态度,像是在求人吗?以后好好辅佐朕。”
丁浩宇有些恍然,这事到底是谁在求谁啊?掏钱的不是自己吗?
其实不是丁浩宇傻,主要是罗纪确实有很大的变化,之前确实是一个富贵不能淫的人。
在美国的时候,丁浩宇的房子在富人区,而罗纪则是租住在偏远地区的百年老楼里。丁浩宇很多次邀请罗纪过去住,但罗纪都拒绝了。一码归一码,罗纪不想欠丁浩宇太多人情。
但现在不一样了,罗纪已经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好处了。因为重生之后......脸皮更厚了!
不然你以为是什么?觉得以后能还上人情?开玩笑,罗纪这属于是劫富济贫,往大点说,这就是促进社会和谐的资源再分配。
只不过这些性格的转变,丁浩宇是不知道的。所以他压根没想到刚刚罗纪只是以退为进的话术。
丁浩宇有些迷糊,说道:“你要是真的不愿意,那就找相邻的两个房子,我们当邻居嘛。不过以你的习惯,是不会找太大户型的房子。这样一大一小又相邻的房子,可不好找。当然如果你当我邻居的话,房租我也掏了。可是你要住在市郊,那我可不管了。”
瞧瞧这狗大户的样子!
罗纪其实也不意外。因为在美国留学的时候,丁浩宇就是这个风格。
其实留学生和留学生之间的差距,与人和狗没什么区别。
有些人平时住在昏暗的老破房子里,每天去买便宜又实惠的各种原材料给自己做饭。精心规划着时间,去研究自己能否获得好公司的实习ffer,还要计算地铁的出行时间,看看距离安排行程,试图多获得一点报酬用来补贴生活费。
而有些人则住在富人区的顶级公寓,开着超跑豪车往返赌场与夜店。喝着Rey Mrti,等待着自己花钱找的代写完成自己的作业,甚至期末考试了还需要问同学自己上课的教室在哪。
但遗憾的是, 这并不是龟兔赛跑的励志故事。吃喝玩乐都不妨碍富二代们的成功。因为他们的阶层远高于普通人,背后有父母忙碌了几十年后打下的江山做依靠。纸醉金迷对于他们的未来不会有任何影响,他们的试错机会比正常人几辈子加起来都多。
罗纪家里也就是普通中产家庭,而丁浩宇却是货真价实的富二代。如果说留学生是有金字塔的话,那丁浩宇就是位于顶层的那一批。
飙车,去夜店这种事是普通富二代的做派。顶级富二代是开飞机、玩游艇,这都算低调了。
按理说丁浩宇这样的人,罗纪是不可能和他成为朋友的。但丁浩宇这个人有一个毛病,就是有钱但不装。
或者说丁浩宇其实很装,但他喜欢无形装比,所以装的是吊丝。
就是那种“扮演穷人”的感觉,和普通人做朋友,看着对于自己来说无伤大雅的小问题,成为别人十分头疼的问题,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心情好坏,选择是否在关键时候站出来,说:“我摊牌了,其实我是富二代!”
这种事对于从来优渥的富二代丁浩宇,有一种“微服私访”、“扮猪吃虎”的刺激感。
在遇见罗纪之前,丁浩宇就是这么纸醉金迷的。但遇见罗纪之后就不好使了,因为罗纪更聪明,很快就察觉了真相,然后就是完美拿捏了丁浩宇的这个心理,带着他到处胡作非为。
当然丁浩宇也不傻,时间久了也醒悟过来了。但两个人却因为这件事不打不相识,最后真正成为了朋友。
人生的际遇,其实还真的挺妙不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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