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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祭天金人’的传说,向来被视为匈奴人的禁忌,曹襄之所以有此一问,却还是因为杨川曾经提过一次,说那玩意儿是匈奴人的精神的脊梁骨,想要灭掉河西走廊的匈奴人,便须将祭天金人找到,送回长安城去。

    打折一个族群的精神脊梁。

    想想就带劲儿,也难怪曹襄这货在心中念念不忘。

    如今,听说祭天金人在休屠王那里,他不禁陷入沉思:‘若是杨川小贼,他会如何处置此事?’

    良久良久,曹襄摆摆手,令人将那名早已醉得没了形状的匈奴人千夫长架走,送还给浑邪王,并让带去一句话。

    “你们想要祭天金人?”

    “休想!”

    “就算本王战死沙场,流完最后一滴鲜血,也不容你们这些可恶的汉人染指祭天金人!”

    浑邪王听了曹襄的带话,勃然大怒,‘刷’的一声,抽出腰间刀子,便要将来使斩杀。

    那名传信的羽林孤儿冷笑不已,淡淡说道:“浑邪王,你可以逞血气之勇,一刀将我斩杀当场,可是浑邪王。

    这营寨中的四千多人马,加上被我们俘虏的一万六千多匈奴勇士,将会死的十分凄惨,此为其一。

    其二,你若斩杀本使者,我们的将军定然会为我报仇,屠完你们这些人之后,便会挥师东进,沿途屠灭你浑邪王帐下大小数百个部落。

    你若不信,便上来杀我。”

    浑邪王面色阴晴不定,终究却还是没敢出手,只是疲惫的摆摆手:“你去吧,杀你一人,于事无补。”

    那羽林孤儿却不走,拱手问一句:“请问浑邪王,可曾考虑清楚,要不要投降?”

    浑邪王仰面向天好一阵子,喟然长叹:“罢了,只要你们不屠杀俘虏,不让我那些草原勇士丢了性命,本王这便令人放下兵刃……”

    那羽林孤儿点头,规规矩矩的拱一拱手,大踏步离开营寨,回到关隘石墙后的曹襄大帐。

    听了羽林孤儿的回话,曹襄微微点头,转头看向一旁的崔九:“大长门,此事你看该如何处置?”

    崔九沉吟几声,道:“老虎降服一群羊羔子,自然是多了一段时日的食物,可是,若降服的是一群豺狼,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反咬一口。

    那些匈奴人凶残成性,此番投降,不过是被你和去病给打怕了,打疼了,暂时没了法子,这才无奈投降,等到狼群缓过一口气来,定会出大乱。

    可若是不接受投降……

    这一仗继续打下去,羽林军势必会有伤亡,如此算来,却又显得不划算,委实令人为难呐。”

    曹襄腹诽一句‘说了半天全废话’,这才继续请教:“若是我舅舅遇到这种事情,一般会怎么处置?”

    崔九摇头:“皇帝的心思,你一个当臣子的,尽量别去猜测。”

    曹襄哈哈一笑:“本侯也就随口一问……不过,这将近两万匈奴俘虏,咱羽林军加起来才两三千人,就算是押送回长安都没办法啊……”

    崔九却笑了:“你忘了,擒贼先擒王啊。”

    曹襄眼前一亮,猛的一拍大腿根:“咳,怎的将这茬子事情给忘了,咱扣了浑邪王和他帐下那帮将军、当户什么不就行了!”

    “哎呀,本侯最精擅之事,便是擒拿小妇人们的两个王,怎的遇到其他事情,便将这道理给忘了?”

    “哈哈哈……”

    ……

    受降仪式很简单,就是浑邪王带着几十名将军、当户,单独来到汉军大营,吃一顿饭,喝几碗酒,签下一份契约文书便结束了。

    至于说那一份契约文书有没有作用,彼此之间心照不宣。

    “浑邪王,你是匈奴人的万户王,差不多便是我大汉的万户侯,”签完契约文书,曹襄哈哈大笑,将主位让给了霍去病,“对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才是我们的主帅,大汉冠军侯,骠骑大将军,霍去病。”

    浑邪王大吃一惊:“霍去病?你就是霍去病?”

    这一次,匈奴人是真的大吃一惊,丝毫都没有作伪。

    为了表达对霍去病的敬意,浑邪王主动离席,对着霍去病深深一躬,一手抚胸,行了一个标准的匈奴之礼:“冠军侯霍去病的威名,早已传遍草原,大漠,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真正勇士,想不到,竟然如此年轻!”

    草原人崇拜力量,崇拜英雄,这一点倒是不假。

    在匈奴人的心目中,霍去病虽然只在漠北之战中打了一仗,却将大单于伊稚斜的叔父、岳丈、妻儿老小,以及王庭官吏、将军什么的,一网打尽,尽数送到长安城去,就这一份战绩,便值得尊敬。

    尤其是这一仗。

    曹襄也就罢了,一番阴谋诡计,虽然打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胜仗,还逼得他这位匈奴万户王投降,可毕竟不算英雄之所为也。

    但霍去病就不一样。

    以八百铁骑,硬生生的将两万多匈奴人打垮,打出了心理阴影,致使明明还有一万多人,却愣是被霍去病的威势所震慑,莫名其妙的选择了投降……

    浑邪王躬身施礼,大踏步走到案几旁边,斟满一碗烈酒,恭恭敬敬的献给霍去病,单膝跪地:“我们匈奴人尊敬真正的英雄,请冠军侯赏脸,饮了此酒!”

    霍去病接过酒碗,却随手放在案几之上,道:“军中法纪,战时不准饮酒,浑邪王,等这一仗结束,回到长安城,本侯自会与你痛饮一场。”

    浑邪王面现诧异之色:“汉朝军队里不准饮酒?”

    霍去病微微点头:“战时,不准饮酒。”

    浑邪王转头看一眼曹襄,嘴唇微微抖动几下,却终于还是将心里话讲说出来:“可是,这位平阳侯却为何能饮酒?”

    霍去病随口道:“呃,他啊,他不是我羽林军的人……”

    ……

    在胭脂山的半山腰,一座牢固的军寨拔地而起,伴随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匈奴人赶来‘朝拜’。

    杨川的神棍事业,迅速得以发展,并在豹姐和几只傻雕的加持下,都有点不可遏制的势头。

    没办法。

    当匈奴人亲眼目睹了‘硝石制冰’、‘隔空取物’、‘举霞飞升’、‘点石成金’等‘神迹’后,就连那些比西域驴子还要倔强的勇士们,也不由得跪伏在地,使劲的用刀子割脸。

    一句话,如今的杨川啊,就一神棍。

    经过一番骚操作,他凭着容貌俊美,本领超凡,硬生生的将自己塑造成一位来自大雪山的神秘存在,举手投足间,似乎便能决定一个族群的生死存亡。

    与此同时,这座被杨川命名为‘胭脂城’的军寨,开始营业了。

    拜一次豹姐,一只羊。

    让豹姐抚摩一下头顶,一头牛。

    请豹姐进一次餐,一只麋鹿。

    与豹姐共度良宵……咳咳,在豹姐赐福过的房间里过夜,一条纯色貂皮,外加一两金子……

    等等等等,诸如此类吧。

    杨川第一次发现,在匈奴人的心目中,雪豹这种‘天性良善’的生物,其实远胜人类,为了朝拜一次豹姐,那些牧人愿意排队几日几夜,就在胭脂城外随便搭一个小窝棚,每天只舍得吃几口青稞炒面,裹一条破羊皮就可以了。

    而他这位所谓的大雪山使者,只配成为雪山之王的‘仆从’。

    嗯,大约就是神棍序列中的‘牧师’吧。

    渐渐的,随着越来越多的牧人前来朝拜豹姐,杨川手里的牛羊牲口也开始变多,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同时,也开始犯愁。

    这么多牛羊牲口,他又带不走,怎么办呢?

    于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他决定开始重操旧业——

    当厨子,开馆子。

    作为一名优秀的厨子,在汉帝国却因为身份、地位、名声等诸多原因,没有亲自开一个像样儿的饭馆儿,这是杨川的一大遗憾。

    烧烤煮蒸卤,爆炒油炸腌。

    那种人间烟火味儿,是其他任何行业所不能体味的,会让一个人很累很累,但与此同时,也会让一个人很踏实。

    民以食为天,向来都是那些读书人、官吏们的口头禅,而实际上,对于那些饱腹终日、不事劳作的人来说,这句话啊,等若是一句屁话。

    但是。

    对于农夫,厨子,匠人,以及那些依靠苦力挣一口饭食的人来说,食物,永远都是实打实的天。

    后世有一句话怎么说的?

    睡得比狗迟,起得比鸡早,流血流汗,却仅为那一口果腹之物累死累活,那像有些马户有些又鸟,随便转一转腚,便能有五十万钱拿,真特娘的不公平啊。

    所以,从根子上来讲,即便今日之杨川,已然身为大汉列侯,贵比三公九卿,可终究,他还是将自己定位为一名‘劳力者’。

    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那就,开一个……不,开一片饭馆吧!

    说干就干。

    杨川大致算了算,胭脂山一带活动的匈奴人总共有一万二千账,每一帐,就按照七八人来算,也有将近十万人口。

    这十万人口里,富人只有四五十家,其中,如浑邪王那样的顶阶富豪,也就七八家。

    三算两算,能在饭馆享受美食者,其实也不过一两百人。

    而且。

    草原人早已习惯了他们的水煮羊肉,水煮牛肉,青稞糍粑,牛奶,羊奶,酥油和马奶酒,对于这些食物以外的所有食物,多多少少的都有些抵触,认为在食物里放置太多的调料,是在糟蹋食材。

    长此以往,不管是牧人,还是那些遥远地方的农耕部落的人,每当提及草原饮食文化时,往往都会说一句——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对此,杨川只能淡淡的说一句:放屁!

    是这地方缺少必要的、昂贵的调味品好吧……

    考虑到眼下的实际困难,杨川不可能开一家正经的饭馆,因为他发现,这些匈奴早已习惯了在自家帐篷里吃饭,基本上没有什么人会花一笔钱,跑到外面去消费。

    当然,想消费也没钱。

    两千年前的草原上,根本就没有货币的概念,所有的生意交往,都是以物易物,用自家的牛羊牲口换取一些基本的生存必需品。

    譬如盐巴,锅碗瓢盆,打火石,刀子。

    对了,他们手里还有不少金子,以及各种辐射超标的宝石,对于这些玩意,匈奴人往往趋之若鹜,以至于金子和宝石一旦落入其手,根本就不会拿出来交易。

    除非。

    弄死他们……

    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

    作为一名厨子,该杀人时绝不手软,可眼下这些匈奴人,经过一番调教,说不定能成为自己的‘员工’,可以为他开荒种田,还可以令其挖矿,同时更是一群天底下最好的马夫、羊倌、饲养员。

    杨川岂能舍得轻易抹杀之?

    如此这般,经过一遍又一遍的推演、归纳、总结和判断,杨川的第一家‘饭馆’终于开张了——

    神庙。

    没办法,匈奴人的世界里,吃饭不要钱,睡觉不要钱,甚至,就连他们的小妇人出嫁,不仅不要钱,娘家人还要倒贴一大群牛羊牲口……

    这生意还咋做?

    既然不能做,那就只能变个法子,硬做。

    拜见一次豹姐一只羊?不行,太便宜了,得加钱!

    怎么加?

    既然你们都是长生天的子民,是白狼后裔,那就以长生天的名义,给你一次赎罪的机会,拜完‘雪山之王’后,还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这个代价,自然就是干活儿。

    为神庙干活,为豹姐干活,为长生天干活,为你下一辈子能投个好胎、出身在贵族之家而干活。

    搬石头,伐木,挖矿,垦荒种田,狩猎,采摘,都行。

    反正是为你自己的下一辈子着想,你看着办……

    在汉帝国,这种让百姓人白干活儿的事情,有一个专用名词叫‘徭役’,就是百姓人不仅要为朝廷官府白白干活儿,还要倒贴干粮、劳动工具,一个不小心,消极怠工,让朝廷那些官吏发现,还可能会被一顿鞭子给抽死。

    所以,相对来说,杨川给匈奴人准备的这座‘神庙’,就十分的仁慈,譬如,你为神庙干一天活儿,这是在为你自己赎罪,为你下辈子投个好胎而奋斗、而努力,可神庙却还要提供给你必须的一日三餐和必须的劳动工具,这种事情,真正是可遇而不可求呢。

    当然,UU看书 www.uukanshu.com刚开始的时候,杨川的‘神庙饭庄’并不顺利。

    那些匈奴人对这种设计复杂的事情,一来是想不明白,就索性不想了,二来是对所谓的‘神灵之事’心存敬畏,拜完豹姐,很多人头都不敢抬,就那般规规矩矩的退出胭脂城。

    简直了!

    不过,这也难不住杨川。

    他给匈奴人设立一道门槛,也相当于将原来的事情掉了一个次序:原来的设想,是让匈奴人拜完豹姐,然后干活吃饭;

    这一次,变成了你必须干一天活儿、吃一天饭,才能拜见一次豹姐。

    想不到,只是将事情的次序略加变化,情况就发生逆转,那些匈奴人一下子就接受这了一模式,并很快就变得热情而狂放起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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