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 人形绞肉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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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世界的地精,也就是哥布林。个子矮小,前额往后倾,耳朵很尖,嘴巴很大,嘴里还有尖细的毒牙。用两只脚直立行走,手臂下垂过膝。他们的眼睛介于红色到黄色之间,肤色介于红色、橘色到深红色之间。
这种邪恶生物都是群居,基本不从事生产活动,靠偷窃和抢劫为生。
当然这是DND中的正经地精。
到了小本子那里就变异成了喜欢玩弄女性的色魔绿色哥布林,还有符合小本子审美的美女哥布林。
在山口山里地精摇身一变成了疯狂的科技达人和贪婪成性的生意人,不过更多还是骗子、恶棍与强盗。
在指环王的中土世界,地精是指雾山兽人。就是那种把矮人屠光并占据矮人要塞,能飞檐走壁追击护戒小队的地底怪物。
反正除了小本子会美化地精,地精在哪都是丑陋与邪恶的代名词,极不受人待见。
尤达大师:“再次声明,本人不是地精!”
……
凌云一行人很快赶到龙石山的地精营地附近,一只骑着狼的地精发现了他们。
人类有四大一小5个人,而地精只有一只。这只地精二话不说,骑着狼转头就跑。
“这是地精斥候,肯定是回去报信。这群地精有狼骑兵斥候,那么他们的数量一般不会低于300只。看守他们的人类士兵恐怕凶多吉少。”
乌力斯解说完就要去拦截,却被神子殿下叫住。
凌云觉得拦截这个斥候没必要,最好让地精收到警报聚集在一起。不然等他们跑散了,东一只西一头的清理起来更麻烦。
看着逐渐远去的地精斥候,凌云突然想到一个词:“猴子骑狗!”
地精要是穿上竹甲带上鬼面,再背上靠旗,都不用拿倭刀就妥妥一只本子武士!
怪不得岛国的奇幻作品里几乎都有地精的身影,原来是同人创作啊。
不过,小本子的思想也够分裂的。极力美化地精的也有,各种厌恶仇恨地精的也有。
比如,萌王的世界里地精是和善可亲的萌萌哒,骨王那边地精是敦实可靠的好伙伴。
然后《哥布林杀手》站出来吼一声:“别特么加滤镜了!地精就是地精,淫邪成性的渣滓!就该统统杀掉!”
《灰与幻想的格林姆迦尔》则弱弱的说:“哥布林也很强的,我们杀他们也只是为了能活下去!”
……
……
没过多久,一大群倭国武士,不是!是地精强盗冲出来堵住5人小队的去路。
粗略一看,起码一个连的地精。
他们大多都穿着简陋的护具,少量地精身上有还算精致的皮环甲,几乎人手一把金属制武器。
对地精而言,已经是相当精锐的部队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地精啊?
凌云只看了几眼,就厌恶的扭过头去。
又丑又恶心!
一百多只地精吵吵嚷嚷的发出恐吓,见对面5个人类居然没有抱头就跑或者跪地投降,只好互相推搡着A了上去。
凌云没耐心等地精磨磨唧唧的攻过来,动了动手指,乌力斯立即拔剑出击。
一个剑气斩,被挤在最前面的几十只地精瞬间化为一堆碎肉。其他地精发出恐惧的惊叫,扭头就跑。
乌力斯又一记剑气斩打出,跑得慢的十几只地精又成了碎肉块。
这就是5级强者的实力么?
一个照面,就快把“地精连”给灭了。
凌云又想到一个词:“恐怖如斯!”
那自己刚好骑着马,是不是属于“斗气化马”的宗师强者?
啧啧!
凌云懒得让乌力斯追击,看着一群地精跑路也是蛮有趣的。
地精攻击的时速度堪比断尾柯基,逃跑的时速度却直追中华细犬,一眨眼功夫就跑没影了。
只是看着一地的血污碎块,凌云嫌恶的捂住口鼻。
随行的5级巫师莫亚诺斯心领神会,掏出法杖挥舞了几下,连咒语都没念就清理干净地上的污物。
凌云看了一眼这位会来事的巫师。
“谢了!不过下次不用清理。我早晚要亲手厮杀,这些污秽总得适应。”
凌云说完一磕马腹,小黑马“蹬蹬蹬”小跑而去。
相较于炫酷的魔法坐骑,凌云更喜欢聪明的“小黑”。谁叫他魔力控制力低,操控魔法坐骑非常难受。
说的形象点,普通人开车是拿手开,但凌云驾驭魔法坐骑的感觉是把脸怼在方向盘上,直接拿脸开!
那感觉别说多憋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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