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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日本,虽然小农拥有年贡负担地

“高请地”的持有权,祖祖辈辈依附于土地,对土地的持有权看起来要比大名的领有权更为稳定,并且还能世代相传。

但所有的农人,拥有这些权利的先决条件是

“缴纳年贡”,而且,除了在经济上的强制要求外,农人还在身份地位、生活方面受到种种限制。

那些幕府直辖领地的年贡租率为

“五公五民”或

“六公四民”,但各个地方大名的年贡租率却普遍高于幕府领地,如上州高崎藩的租率就高达

“八公二民”,这让藩内的众多农人根本就无法养活自己。野村润一曾经所在的弘前藩,虽然年贡租率没有上州高崎藩的

“八公二民”那般恐怖,但也远远高于

“六公四民”的租率,使得藩内民众在多数情况下,一直都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另外,各地大名除了课以水田、旱田的正式贡租外,还有

“小物成”、

“冥加”、

“运上”等杂税。小物成征收的主要是山林、原野、河海等方面以及农民手工业方面的税收,种类繁多,有三手、川役、盐役、糖篙役、布役、棉役、纸役等众多名目,几乎涵盖了农人所有的消费领域。

至于冥加、运上等杂税,主要是对大名领地内的工商业、渔业等方面的课税。

在农人完税前,所有的农人是禁止吃大米、买卖大米,需将大米运到城下或领地内的米仓,同时还要受到严格的检查,稍不合格就会被没收或者退回。

费尽千辛万苦、大致能缴清年贡的农人算是比较幸运的。那些不能缴清年贡的农人才是真正的悲惨。

完税前,不仅本人,责任人庄屋也要被扣为人质。捆绑、拷问、打入水牢,不仅要散尽牛马、田地、家财,还要卖掉妻儿来缴税。

尽管,在征收年贡的方针原则上,幕府与各藩都有相同之处,那就是

“年贡的征收量要恰到好处,尽量让乡村百姓半死不活”,但随着日本国内各藩财政的日益困顿,许多藩国境内甚至根本无法做到

“让乡村百姓半死不活”,而是直接压榨至

“饿殍遍地,乡间哀鸿于野”。因而,被明国吞并的弘前藩、八户藩领地上百姓,并没有因为遭到异族统治,而产生更多的抗拒和排斥。

对他们而言,无非就是换了一个新的

“藩主”缴纳年贡而已。然而,让他们惊喜的是,这位新来的

“藩主”,比起弘前津轻氏和八户南部氏的统治,却是要宽松得多。不仅取消了各种有关农人的身份地位、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的限制,还将此前高额的年贡,予以大幅降低,租率全部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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