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五 苦命人的荣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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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一声令下,盾手便已就位,金属刮擦声耳熟能详。新兵们齐步冲锋,脚下噔噔有声。他们高声叫嚷着踏过岩地,带出一片乱糟糟的闷响。劳恩于远处扯嗓呼喊,提醒新兵们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冲倒盾墙。
训练场上一片喧嚣,劳恩再熟悉不过。想当初,他也渴望听到这番喧嚣,在踏入战场前难掩迫切之情,渴求抓住机会,用长矛放倒几个敌人,赢得财富和认可。
现在他如愿做了军官,便可以坐在一旁盯着手下训练。而最近几天,他越发对这帮烂泥扶不上墙的家伙感到厌烦了——多数新兵都步态虚浮,反应迟钝,没收到命令就只会原地发呆,完全不懂阵型和配合的重要性。哪怕是下了命令,他们目前也只能执行一些最简单的行动,比如前进或撤退这种孩子都能听懂的话。劳恩不止一次试过让他们组成迂回阵型,但结果总是好多人不知道该去哪,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在队伍中心引发混乱,最终让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演变为毫无还手之力的溃逃。由此,劳恩越发相信第三团就是炮灰了——从上个时代起,两军对战,先打一场小规模遭遇战已成了既定程序。这样双方的指挥官都能在付出最小代价的前提下摸清敌人的更多情报。假如劳伦斯派三团去打第一场遭遇战…劳恩叹了口气。
毫无疑问,就他们这副德行上战场,哪怕遇到一队士气高昂的民兵都必败无疑。如今的多数兰斯军官都研习了猩红大公的那一套战争理念,采用见效迅速,手段残忍的战争形式,将没有战斗力的老弱病残组成炮灰团,当做死不足惜的人肉挡箭牌。在过去,负责冲击盾墙的均是全副武装的正规士兵,可猩红大公的尝试一经成功,便引来了无数人的效仿。不是每个势力都富甲一方,手握无数精兵良将,多数军队都始终需要大批的廉价苦力来维持战争机器的运转,由此也催生出盛行于塞连和神国的奴隶买卖。
就在劳恩苦着脸唉声叹气时,马修领着大概一百多个训练合格的新兵开始上下一课。在第一团那,军中犯事的士兵经常会被分配许多杂务,从搜刮物资到清理茅坑什么烦人事都有。如果非要说哪项杂务最受士兵们的喜爱,那一定是搜刮物资了。
一场仗打完,不论结果如何,战场上是肯定不缺尸体的。那一具具冰冷的尸体,便代表着摸到奖的可能。一般来说,战败的军队会被迫撤退,丢下一些物资或能迫使敌人停止追击的东西。马修的鲁特琴就是战利品之一,他本人也从死人身上搜出过不少好东西。因此,他总结出了许多搜刮物资的技巧。总而言之,没人比马修更了解如何把这种讨人嫌的脏活干成一项肥差。
“臭死了。”齐捏着鼻子,“这味道比十几年不洗澡的塞连水手还过分。”
“死掉的东西很少有不臭的,死人只不过更臭一点。”马修不屑地哼了一声,然后招呼新兵们围过来点。为了最大程度模拟搜刮死人财物的场景,他特意弄来了一具死于非命的工人尸体,并给他套上了一身藏满各种小物件的衣服。
“好了,小子们,看好了。”马修对他们说,“这才是我真正拿手的工作,有的人管我叫扒皮恶鬼也不是盖的。本来,你们得撞大运才能从死人堆里翻出点有用的破烂,现在就庆幸我能让你们避免走弯路吧,开心点!一般来说摸尸不会有多大危险,但记住,你们还是得尽可能小心,以防万一…”
马修抄起长矛,将矛头比在尸体的胸前,然后小心翼翼地靠近。他半蹲半跪的姿势很不雅观,可那些完全没有战斗经验的新兵们还是被他的动作给震住了。虽然马修也没见过诈死的敌人,但他还是把矛牢牢抓住,只用一只手去找东西。他的动作驾轻就熟,举手投足都是如此得法。看马修伸出手在尸体上摸索了一通,还把手指伸进尸体的裤裆,有些人当时就吐了,显然他们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得学这种本事。
“别嫌脏。”马修掏出一枚金币,“大多数穷人是不会把财物放在衣兜里的,所以你们要好好检查他们的裤裆和鞋底,以免错失发财的机会。看见没?一枚金币,这可是一大笔钱啊,有没有人愿意上来试试手气?”
这可真是个货真价实的笑话。马修怕见血,却不怕尸体,他甚至觉得自己生来就适合干这个。新兵们面面相觑了半天,最终有个女兵捏着鼻子走了上来,在马修的指导下剥开了死人的靴子。她干呕了好一阵,竭尽全力把鞋底给翻了个干净,然后从中揪出一块脏兮兮的破布。马修满意地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归队,随后他指了指那块破布,开始训话。
“干得不错,士兵。可惜你没注意到靴子的分量不对劲——鞋根里藏着一块石头,我拿它来代指金子。一定要注意细节,小子们,死人不会告诉你他会把值钱的东XZ在哪,所以你得凭自己的手指仔细去摸,而不光是依靠眼睛去看。”
那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脚掌呈现出骇人的黑紫斑点,光是在一旁看着,新兵们的胃里就翻江倒海,可他们没有退缩。想发财就得先吃苦,比起那些需要钻研数十年才有可能掌握的奇技淫巧,摸尸只需要克服心理障碍就行,几乎不存在什么门槛。
接着,马修开始讲解如何快速分辨物件的贵贱。他在尸体身上藏了很多东西,石头和金币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嗯,因为时间有限,我们无法带走所有东西,只能拿最贵重的。我知道不少人觉得摸尸很不光彩,那是因为他不晓得教会的理论。按理说,那些东西都是死者的所有物,如果就这么夺走,似乎太没人性。大伙不妨换个角度想想,我们出生时就不带任何东西,难道死前非要攥着点什么才肯走得心安理得?况且这是财物,在人死后也会继续流传下去,我们都不是它的主人,只是借来用上一时。懂我的意思吗?我是说,这些玩意是为活人服务的,所以摸尸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
新兵们的神态有了改变,这让马修充满了一种全新的使命感。他从未感觉摸尸是令人愉快的工作,但他精通此道,甚至能撰写一本摸尸心得的专著,所以他要把自己的本事倾囊相授,他必须这么做。
“长官,恕我无法接受这种行为。”齐别过脸去,尽量不去看那具尸体。
“实话说,我也不喜欢干这个。但为了生存,这是必须做的事。”
“长官,”她不情愿地说,“这种事做多了会下地狱的。据我所知,圣殿骑士们总会在口袋里装两枚金币,他们相信这些钱会作为让他们的灵魂能安全抵达天国的路费。”
“神会原谅我的,因为我做的事对所有人都好。”
她沉默地站着,用一种同情的眼神看着马修。她想告诉他人可以有尊严地活着,想把他从令人作呕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但看看周围这些可怜人吧,哪个仁慈的造物主会赐予他们这样的苦难?又是哪个残暴的君王要把这样的痛苦强加在他们身上?齐虽然杀过人,但她并未见过战争的全部畸形和残忍,所以她不明白人性的底线为何有如此灵活的下限。
“我们能…”齐顿了顿,“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到和平吗?”
“我说不准,士兵。”马修抱起双臂,无奈地叹了口气,“但我们之中会有人能挺过这一关,见证一个更光明的新时代的开始。”
她点了点头,没有去看马修的表情。
“对了,我要交给你一项重要任务,士兵。”马修冲几米开外的手下打了个招呼,那士兵便抱着一根长杆走了过来。
齐睁大了眼睛,她希望自己误会了什么。
“这是三团的战旗,”马修颇有深意地拍了拍齐的肩膀,“从今天起,你便是我们的旗手了。作为旗手,你拥有免除杂役的特权,包括摸尸。与之相对的是你的责任:绝不能丢失战旗,也绝不能让它倒下。”
她的目光很紧张,有那么一瞬间,她害怕了。她怕自己担负不起这项重任,也怕自己配不上马修的好意。战旗是由茶花领人做的,看上去并不像那些来自自由之城的旗帜那么精致鲜艳。包括猩红大公在内的许多贵族都认为,没必要为新建立的军团配置战旗。征召入伍的奴隶和临时抽调的农民有何战争的荣耀可言?尽管没人明说,但猩红大公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有些人注定成为炮灰,没必要在他们身上浪费太多资源。
她接过旗杆,抚摸着被卷起的织物,仿佛能感觉到里面的针脚。不难想象制作它费了多大劲,那可是炊事班的女人们在累人的工作后,每天挤出一点时间织好的。几天以来,女人们轮流挤在昏暗的烛光下,用疲倦的手指梳理着从夜市上买来的线和劣质染料——在战争时期,这些东西也是军用物资,想搞到它们得花不少钱。
也许是马修看出了她的纠结,于是军尉握住了她的手,让她的手指把战旗抓得更紧。
“你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场战争的性质。这是我唯一的请求,士兵,保护好它,别让它倒下。第三团,茶花领,西境,乃至整个兰斯,都将见证我们的不屈。相信自己,士兵,如果连你都无法保护好它,那第三团就没人能完成这项任务了。”
“我会尽力而为,长官。”齐把旗杆像长矛一样杵在地上,这样她就可以用另一只手持剑,“我发誓,绝不辜负三团的兄弟姐妹,绝不辜负您的信任,也绝不辜负这片土地上的人民。”
士兵们都为她斩钉截铁的誓言动容,就在马修打算说几句好话鼓舞士气的时候,一个干瘦的女人走了过来。她是史托克豪森男爵的情妇, 茶花领很少有人不认识这个把刻薄写在脸上的传令官。
“第三团的负责人是谁?”她满脸嫌弃地瞟了一眼尸体,下意识向后退了几步。
马修向前一步,与她对视,以沉默表达着他的不满。
“从明天起第三团的训练暂缓,所有人都要去沃河走廊修筑堡垒。”她捏着鼻子问道:“听明白了?”
马修愣住了,他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再重复一遍,明天起,第三团的所有人,都要去…”
“我听见了,不过这是为什么?再给我两个月,这些人就能成为真正的士兵。”
“有什么不满去找劳伦斯阁下吧,这是他的命令,我只是个传令官。”
她作势要走,却被马修拦住。
“带我去见领主大人,我必须说服他。”
这女人鄙夷地瞪了马修一眼,没好气地说道:“领主昨天就离开了。所以,需要我向小约克阁下报告,说你们打算违抗命令吗?”
他摇摇头,并尽量让脸色显得不那么难看。堡垒…他几乎气得笑出声来,那里现在只有石块和灰浆,阶梯和走廊的雏形无比丑陋,无论是设计意图还是建造方式都粗野鄙陋,顽固不化。马修觉得,也许修筑者并不打算让它长久存在,只是寄望它能挺过某个黑暗时刻的考验而已。而他无法否认,修筑堡垒将是迄今为止对新兵们最大的考验。
“解散吧,给你们放半天假。”马修垂头丧气地冲劳恩走去,他耳畔响起了上千人刻苦训练时的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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