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六 予罪人洗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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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尘埃中的某处,劳伦斯于猩红黎明的微光下散步,他面容憔悴,步履蹒跚,他曾拥有的一切优雅现在都是破碎的回忆。他的动作犹如重伤的野兽,他的头脑中燃烧着吞噬理智的冲动。愚钝,这种曾困扰他许久的感受,如今又不知不觉溜回来了。这可不是个好兆头。
敌人溃逃了。几个小时前。几天前。他现在看不见他们,也不知道他们逃往哪个方向。在他向灰烬中的影子,向低沉到不真实的声音猛然转头时,他的盔甲发出了咆哮。一把长剑在他覆甲的拳头中空转。那不是他的佩剑,他记不起在哪里找到的它。有时剑锋嗡嗡作响,咀嚼着肮脏的空气。凝结在剑刃上的血已经干成了沙砾状的浆糊。
“你怎么了?”菲丽丝被吓了一跳。他流着口水,盯着尘土。这种情况正变得越来越频繁,起初他还能用劳累过度这种借口勉强搪塞,而现在任谁都能看出他不对劲了。
“菲…”他疲惫地收剑,“你说,天才与白痴是否真的仅有一线之差?”
“一线之差?”菲丽丝翻了个白眼,“我觉得两者大相径庭。你又开始想那些没用的事了?”她不是那种放个屁都要讲究仪式感的兰斯贵族小姐,至今还会在私下对劳伦斯有话直说。他对此并无微词,这样的交流方式使他怀旧,那时候他还不是猩红大公的继承人,一切还未发生。
“我好像…又变回去了。”劳伦斯说,“现在就连与人交流都费劲,就像…我突然变笨了,不管怎么努力,被愚笨支配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
“你一点也不笨。”菲丽丝强装微笑,捏了捏他的拧成一团的苦脸,“别想那么多,你只是需要好好休息一阵。”
劳伦斯自己清楚这都是假话。如果他的智商降到最低,就会躲在墙角直淌口水,一旦有这种兆头,他就提前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谁也不见。当他的思维稍显愚钝之时,他会让唐纳德跟在身旁,监督他的言行举止。在那些夜晚,他为自己犯下的暴行而哭泣,明知道其重要性,却理解不了其中的缘由。
在思维迟缓的时候,他不能改易军令;耐人寻味的是,他也在脑力过人之时下达了同样的禁令。他的决定成形于某个天才之日,那天他刚意识到自己的头脑正在退化,便颁布了一系列规定来限制自己的决策权,例如他得在下令前通过由他亲自设计的智商测试。
他是如此才高过人,反观起来又是如此愚不可耐。奥秘之主呀,你是在捉弄人吗?他想,这就是我应得的报应?只能在人性与理性,愚蠢和聪明之间反复横跳?
事情正在变化。已经变了。随着疼痛慢慢重构他的意识,他的理智和底线已经荡然无存。曾经他厌恶的肾上腺暴力如今会带来一丝稀薄的解脱。非常珍贵,但好像也就那么回事。从前,他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拔剑。现在,他会为了追逐解脱的诱人爱抚而带着兴奋走上战场。暴力永远不足以成为快乐,甚至永远无法接近,但它至少能代表痛苦的停歇。
如果他顺从自己的内心,那现有的一切都很可能会化为泡影。他必须顺着这条路走下去,相信曾经的那个他,相信他的远见卓识。不过,想坚持到底绝不容易。他有时会心生退意,每当他目睹自己一手酿成的后果,心境就尤为沉重。
他勉强笑了笑,“走吧,其他事我们回去再聊。”他继续向前走,进入了战场。眼前的村庄余火未尽,路旁巨大的农庄现已被废墟包围,几近倾覆。这个村庄曾经风景如画,充满古典田园的清新诗意,如今已是一片焦黑,屋社垮塌,牧场付之一炬。在他们走过死伤者时,一名军官递给菲丽丝一条洒过香水的方巾。此地烟雾弥漫,血流成河,充溢在四周的气味,他已经非常熟悉,直到这一切彻底终结前,他都必须让自己习惯这种不快。
他正要离开遍地的尸首,这时一些伤兵纷纷站起,开口为他喝彩。他们方才还坐在战场的边缘,盯着伤口的眼中满是呆滞。尤其是那些刚上战场的新兵,劳伦斯一出现,无论受伤与否,他们都齐刷刷地起身欢呼,全然不顾伤口是否会崩裂。
菲丽丝看着他们起立,一时不知该作何感想。“难以置信。”她轻轻摇了摇头。
“是啊,他们本该剥了我的皮。”劳伦斯说。
“为什么?今天,我们是唯一的胜者,你理应得到他们的尊敬。这些人渴望手刃仇敌,而你为他们带来了复仇的满足。”
“我只为他们带来了死亡。”劳伦斯小声道。
他派他们的兄弟去送死,去发起一次次毫无胜算的冲锋,只为把联军赶上他预设好的路线。这一无情做法把猩红大公手下的各大阵营推到了一言不合就要内讧的风口浪尖,但经过数次成功的指挥,他的战绩已然迫使奥兰多的部下臣服在他脚下。
理论上,十几倍的战损证明他们确实是赢了,但这并不是劳伦斯想要的。多数老兵对他的出场无动于衷,他们只是遥望着满目疮痍的大地,脑中一片麻木。
“要想谋求生路,就总得大干一场。”菲丽丝低语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你要知道,你做得没错。嗯…我只想让你知道,不论今后怎样,我都会是你最忠诚的伴侣。”
“正因如此,我就更无法欺骗自己了。”
“你想的太多了。像唐纳德这种人一直是塞连人眼中杞人忧天的懦夫,可就连他都没再跟你吵架,你还觉得自己做错了吗?”
“那是因为他对我失望透顶,而且他向来都懒得跟人吵架。”
“我想他只是比你更擅长欺骗自己。”
是吗?劳伦斯突然觉得,唐纳德以往所有的激烈言辞都有了不一样的意味。作为亲密无间的好兄弟,他先前一提起劳伦斯就总是阴阳怪气,好像这家伙做什么事都不经大脑思考一样。也许,这次他什么都没说是因为他正在说服自己,劳伦斯想,他怕我自始至终都是对的。
“也许吧。”劳伦斯含糊不清地说,“话说回来,猩红大公的状态越来越差了,否则他也不会急着让我表现。”
“他已经苟延残喘了多年,这事在塞连也不是什么秘密。”菲丽丝眼见劳伦斯精神萎靡,便挽着他的臂膀,加快了脚步。他明显心事重重,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对于士兵们献上的欢呼,菲丽丝只好替他以简短的挥手礼来回应。
终于,翻过一座山坡,两人摆脱了余烬未消的战场的臭气。山坡后驻扎着好几辆马车,一面属于猩红大公的旗帜迎风飘扬,给人振奋之感。劳伦斯通过了卫兵的关卡,迈向围成一圈的车队,他走近其中最大的一辆,这车像极了装在轮子上的移动城堡。
“阁下。”他清清嗓子。“有何吩咐?”
车门被推开了,劳伦斯发现猩红大公正躺在床上咳嗽。自从与劳伦斯上次相见,他就拒绝了医生让他静养的要求,始终带队跟在劳伦斯身边。他的面颊极度凹陷,好像雨水都能在此汇成池塘。西境之主的护卫们低着头,站在床头边,卡琳也和云雀夜莺两姐妹守在厢内。狭窄的空间由不得劳伦斯进入,因此他便跪在了车门口。
“亚当小子,”老公爵说罢,对着手帕不停咳嗽。他撤开手,布面已沾有血迹。“你又在自责了,对不对?”
“我不懂您的意思,大人。”劳伦斯把头埋得很低。
奥兰多又是一阵猛烈的干咳,夜莺和云雀忧心忡忡地走上前来,猩红大公却摆摆手,示意她们退下。“我早该料到,”他喘着气说,“亚当家的人天生就不适合干这种事。”他又转向姐妹俩嘀咕道:“真搞不懂我*地握着权杖不放到底是为了什么,至少我会死得像个国王。”他深吁一口气,动了动绑满绷带的病手。守卫见状为劳伦斯腾出空间,方便他挤进狭小的车厢。
“现在你有资格继承我的遗产了,这是我欠亚当家的东西。如果当年我没有一意孤行,你的祖父就不会英年早逝;如果不是我执意阻挠,你父亲本可以与他最爱的人在一起…太多事了,孩子,我欠你们家族的东西太多,以至于我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你这亚当家族的最后一人了。”
“我并不知情。”劳伦斯说。
“荣誉为先,生存之道。那些过去的故事,就让夜枭讲给你听吧。”奥兰多说着,往一旁啐了口血,“大概一周后,联军就会发现自己的处境,到时他们必然会发起反扑。那将是最后一次,也是最猛烈的一次反攻,你一定要顶住。只要…顶住最后一波,他们就会士气崩溃,彻底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等联军被彻底解决,我埋在兰斯和圣城的棋子就会组织反抗,半年内必将终结教会的统治。孩子,你会成为西境之主,统御兰斯和神国的无冕之王。而我会再用一些手段,让塞连人‘发现’你迎娶了他们的公主,有权君临王座…到时你会成为这片大陆上唯一的霸王,众民族唯一跪拜的国主。孩子,这便是我将为你留下的遗产。”
“我,”劳伦斯犹豫片刻,“我不确定我能…”
“你的腔调太女子气,以后可不能这样。我已经把这场戏的剧本读给你了。”奥兰多抬起手,冲挤在门外的文书官挥了挥手。油头粉面的众人精神一振,纷纷探头张望跪在地上的劳伦斯。
“我决定将这个孩子指定为我的继承人。”奥兰多冲劳伦斯打了个手势,“哈,就让那些白痴去自寻烦恼吧。”
“他们早就死了,阁下。”卡琳小声说。
“什么?哦,好像是,我的子嗣,那些失败者,都死了?所有人?”
“不完全是。”
“哼。”奥兰多道,“杂种。”
起初,劳伦斯还以为奥兰多是在咒骂某个害他老无所依的神明。然而,他稍后才发现猩红大公正朝夜莺云雀两姐妹招手。姐妹俩上前,在床边单膝跪地,劳伦斯只得退开。
她们是猩红大公的女儿?劳伦斯好奇地打量着两姐妹。听卡琳说她们就是猩红大公身后的刽子手,以心狠手辣著称。此话当真?就凭这两个充满关切、面露无助的女人?
“以后隐姓埋名,找个心肠不坏的男人嫁了吧。现在,一刀穿心,让我解脱。”奥兰多说。
“父亲,不…”夜莺咬紧嘴唇。
“快点杀了我!*的杂种!”奥兰多吼道,横飞的血沫染红了床单,“我后事已了,绝不会再躺在这里,干等着那浑小子唆使你们对这孩子下毒。快动手,杂种!你们恨了我一辈子,现在倒不愿杀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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