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短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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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只是个穷酸秀才,吴光琮在参加文人诗会的时候还是去过青楼的,所以面对柳琴的时候他总是难免会有些旖旎的想法。
好在柳琴没给他什么机会,只是简单的交代了文书的流程和书写格式便转身离开了他的办公室,倒是让吴光琮意外发现了对方那套警服穿在身上更让人眼前一亮。
林枫为了照顾自己的投资,也为了快速招募人手,索性就直接订购了一批警服。而这批警服基本是效仿了后世的外观,细节上做出了一些适应时代的改造,服装质量上不如后世,其他倒是基本保留了后世的形象。
好吧,有点二次元的元素存在,也多了一些港警和美警警服的元素,总之算是大杂烩,比较符合肥宅们的审美。
每一名警员得到了一套礼服、一套常服和一套训练服,基本和后世的模式一致,对于当前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也谈不上好看。
这年月的审美比较奇葩,大明这边的服饰和后世看到的明代电视剧比较接近,而人家欧洲人则流行丝袜高跟鞋,而且还是男人在穿,比较辣眼睛,所以林枫的这点小心思完全是针对台南穿越者的,就是希望这套警服能吸引更多穿越者转行加入到治安部的队伍中来。
这种行为自然瞒不过见多识广的穿越者,大明人和欧洲人谈不上对这种服装有什么感受,倒是有些世家公子哥和欧洲猎奇者对此愿意效仿。反倒是穿越者各个部门纷纷给服装店下了订单,也谈不上喜欢,单纯就是担心林枫这种小动作会把他们的人骗走而已。
为此彭少杰倒是非常高兴,毕竟各部门都在铺摊子,而且是越来越大,资金方面的需求远不是各个部门的收入能够解决的,所以他最近的贷款业务做的很好,甚至还给林枫的台南警察局多批了不少经费。
穿越者们这点小动作并不会被外人知道,吴光琮也谈不上新上这种审美,他单纯就是觉得女子穿西装一类的警服很漂亮,有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特别是林枫在选购的时候要求增加二次元色彩,修身的警服把柳琴婀娜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
晃了晃头,吴光琮赶忙收摄心神让自己从这种想法中解脱出来。他不知道警察局为什么招募青楼女子来当书办,按照他的理解来说,这大概率就是唐人老爷收的一个小妾,而整个警察局又只有局长一个唐人,所以他很清楚这不该是自己想的事情,否则自己会很危险。
目光转回手里的文书,吴光琮大致扫了一眼上面的内容便了解了这份文书的规格和要求。
要说内容其实也不复杂,无非就是处罚原因,被处罚人信息,处罚金额以及到账时间之类的信息。
内容不多但比较详细,考虑到需要去银行对接,他索性就拿起文书去了隔壁巡警大队的办公室。
孙有财的工作要求他不能天天坐在办公室里,而且林枫一直在暗示他扩大纸币兑换的生意,也私下给他不少赚钱的路子,他对于自己给林枫当白手套的事情是很用心的。毕竟林老大吃肉给他喝的汤很多,甚至大多时候林老大自己喝汤让他吃肉,关系到自己的钱财收入,也关系到自己在林老大那里的表现,所以他基本都不会在办公室里。
也算是吴光琮幸运,孙有财最近在帮林枫搭建刑警大队的架子,也在招募一些大明那边经验丰富的捕快和仵作,所以今天安排吴光琮工作之后他就留在了办公室里,刚好就被吴光琮给遇上了。
按照唐人的习惯,吴光琮敲门等到了回应才推门走进孙有财的办公室,后者正躲在办公室里偷偷听着自己小妹教自己认字。
孙有财也没有不好意思展现自己不认识字的事情,反倒是热情的说道:“吴书办来啦!快坐,我这不认识字,好多事情都办不了。这就只能让我小妹教我,可惜她一个星期只有两天假,学的太慢了。吴书办是读书人,不知有空的时候能不能教教我。”
吴光琮自然有着读书人好为人师的毛病,更何况眼前这位还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哪里会有什么不愿意的情况发生,当即便笑道:“大队长客气了,些许小事而已,大队长什么时候有空差人说一声就行,吴某自会上门来给大队长解惑。”
孙有财笑着点了点头,随即便看到了吴光琮手里拿着的文书,又笑道:“看来吴书办这是要处理文书签字啊!拿过来吧!我这就签字,等会签了字你拿去银行跑一趟,那边有对公窗口,专门办理各个衙门的事,到了那里查一下到账情况就行了。昨天那两个公子哥打架的事,估计应该交完罚款了。”
吴光琮笑着将文书递了过去,随即便眼角抽搐的瞥了一眼孙有财那歪歪扭扭的签名,心里不禁有些好笑对方那孩童般的字。
唐人这边的文书没有具体要求,使用什么笔都可以。唐人自己一般使用他们那种所谓的圆珠笔和钢笔,但据说那种笔产能有限,大明招募来的高明工匠也很难打造,所以倒是和那些红毛夷一样更愿意用鹅毛笔。
大明这边自然都是用毛笔,只是碍于唐人习惯不得不选择更细的毛笔才行。至于孙有财签名则使用了铅笔,这玩意如今在台南很是流行,据说是某个唐人老爷的产业,工匠们复制起来倒是不难,使用起来也很方便。
从孙有财办公室离开,吴光琮并没有第一时间去银行查询到账情况,反倒是返回了警局后院的宿舍区,在那里找到了轮值休息室,从自己的专属衣柜里拿出了今天刚刚发给自己的警服。
孙有财提醒他平时要穿警服工作,实习期的警员没有正式的警官证,要是连警服都不穿就没办法证明自己的身份,人家银行可是只认证件和衣服的。
第一次穿警服的吴光琮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搞清楚这种衣服如何穿,说起来倒是比自己那套衣服简单方便,只是行走时有些拘束,并没有自己原本那套衣服自在。
换好了警服戴上那奇怪的帽子,吴光琮借着警局一楼大厅的仪容镜看了看自己的样子,一时间感觉有些怪异。
不是这身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怪异,而是那帽子都是短发佩戴才显得干净利落,自己这般长发反倒是显得有些臃肿,说不出的难受。
警局这边对于发型是有要求的,只不过要求的标准仅仅是针对外勤警员,孙有财和他那些手下都是穷苦出身,对于剪短发并没有什么心里压力,更何况唐人老爷们都是短发,为了这份工作他们并不会在意头发。
这件事上面林枫其实也是有过考虑的,毕竟满清后来就因为剃发令引发了江南士绅的强烈反抗,甚至比被统治还要让大明人难以接受,他原本也不想下这种命令的。
可是在跟孙有财聊过几次之后,林枫这才发现有些历史资料真的就只能当历史资料来看,不能当成事实来认定。
说白了头发这事其实是士绅和宗族的观念,跟穷苦老百姓基本没有什么关系。普通老百姓愿意留头发的主要原因是保暖,这年月保暖衣物对于百姓来说很昂贵,多点头发总比短发要更加保暖,所以百姓才没有剪头发的想法。
这一点算是被士绅和宗族给利用了,真到了吃不上饭的时候,老百姓连孩子都能卖,怎么可能舍不得一点头发。
对于吴光琮这类秀才文人会很在意是否剪发的问题, 对于孙有财这些穷苦出身来说,是否剪发其实根本不重要,反正台南气候也不算冷,警局发了警服,又有固定的薪水,解决了后顾之忧的警员们可没有丝毫留恋自己那点头发。
内勤书办一类的警员可以不剪发,林枫也没说不剪发的警员就不能升职,所以内勤警员是否剪发完全靠自愿。
上行下效是最好的流行引导,吴光琮心里有点负担,可真穿上那身警服又给了他不一样的体验。
那是一种新奇又难以言表的体验,感觉自己加入了一个新的国家,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体系。
这种感觉有点背叛的心里压力,但这样的压力十分有限,毕竟他不是取得功名享受大明士绅福利的人,秀才终究只是大明的底层,只比他自己认知中的那些泥腿子强了一点而已。
警服的另外一个作用就是严格区分了男女性别,这一点体现的非常明显。碍于林枫没钱给女警员发丝袜,这年月又非常保守,所以女性警服只是在西装的束身方面比男款要更加明显,下身却同样都是裤子,而不是短裙。
这就使得很多人在背后看去的时候只能根据发型来判断男女,特别是吴光琮侧身看向镜子中的自己时,他总有种自己容易被人误会成女警的尴尬。
没办法,警局的男警都剪了短发,比自己早来几天的男性书办似乎也发现了这点尴尬,所以那位账房出身的书办也没顾忌传统礼法。
无奈叹了口气,吴光琮只能咬了咬牙先去警局门口那个剃头摊子剪了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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