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张秋月的往事【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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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月浅浅尝了一口,入口一股如烈火般燃烧的辣袭来。
吞进喉咙时,那股浓烈的味道涌向鼻腔。
张秋月第一次喝白酒,所以还是不习惯。
她脸上爬满了不适应的表情,咧了咧嘴,于是用手擦拭一下嘴角道:“好烈的酒,我喝不惯。”
叶林飞“哈哈!”嗤笑一番后道:“第一次喝酒正常。喝到嘴里热,咽下时辣。”
过了会儿,张秋月说道:“不过这酒经过一会儿,就有一股甘醇的味道。
这酒虽然是好酒,我还是更喜欢我们家乡的糟酒,它用各种果子和大米混合制作,像饮料一样有浓郁的果香,酒精度百分之二,喝起来清凉解渴,适当和三到四碗不会醉。”
说起自己家乡时,张秋月眼神炙热,脸上满是喜悦。
她的家乡在南方,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她好久都没有回去了。
因为从小父母就把她带到这江城市打拼。
长大后家里更是发生了重大变故,导致她到现在都没有回到家乡看一下。
具她模糊的记忆。家乡是真的美,风土人情醇厚。不像这城市套路深,每个人勾心斗角。
虽然乡下也有那些人心复杂的人,但那都是少部分,毕竟人能够称之为人,只因人类有丰富的思维和深刻的情感。
既然有思维,有情感,难免人心多多少少都会复杂,没有动物那般纯粹。
清玄道人好奇地问道:“你是土生土长的江城人吗?怎么不见你的孩子和老公呢?”
张秋月苦笑一声:“我名义上有一个孩子,可是我没有老公,至今未婚。”
张秋月话音刚落,叶林飞有些诧异,“这没有老公又哪里来的孩子?”
他疑惑地问:“是你捡来带的吗?孩子应该都好大了吧。”
他们很好奇眼前女人究竟有什么样的经历,既然没有老公,一个人还带着一个孩子,又要开店,真心不容易。
张秋月会心一笑,笑得是那么好看,等待她回答问题的清玄道人二人看着她治愈的笑容都快把心融化了。
他们都在心里想着,希望每个善良的人都能被上天眷顾,像她张秋月这样努力的人都能爬上巅峰俯瞰人生风景。
这一瞥一笑着时让人不免有些难忘和深刻。此女子当真越看越好看。
张秋月把嘴里的虾咀嚼咽下后,她才又道:“那孩子不是我所生。她是我哥的孩子。
只因我哥得了一场绝症,需要花费很大的医疗费用,所以他老婆也就跟他离婚,跟着别人到国外生活去了。
我哥走了后,就剩下一个半岁的孩子。当时家里为了给他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就连买坟地和为他下葬的钱都是从亲戚那里借来的。
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我想把这孩子养大,所以我带着还很小的他去帮助人家饭馆洗碗,那个时候工资低,我只需要他们能包吃,工资每个月达到服务生标准就行。
那样我可以存钱供侄子上学。
后来过了两三年,我也积攒不少钱。侄子也到了上幼儿园的时候。
那个时候我就早上送他上学,晚上下班就去接他放学。
后来老板见我勤恳,便让我跟着厨房里的厨师学做凉菜师。
慢慢的,好多家常菜我也会做了。
后来由于侄子念高中了,需要的费用越来越高,我想自己开一家店来维持家里的开支。顺便供侄子念高中甚至大学。
所以就开了这家饭馆。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
听了张秋月的话,清玄道人和叶林飞不约而同地不经感叹,好伟大的姑姑,既当母亲又当父亲的。
肯定是为了抚养她侄子而当误了自己的青春年华,所以至今依然保持单身。
叶林飞不解地问:“你就没有想到找一个男人来帮村你吗,你其实也可以成家啊。”
张秋月讪讪一笑:“之前也想过这个问题。也有人来相亲过。可是为了帮我哥照顾好他的儿子,我张家唯一的血脉,我必须尽心尽责地把他抚养长大,我结婚后有了自己孩子,根本对他照顾不过来。而且其他人家,他们不可能接受他。”
说一千道一万,终究这女人真的是一个伟大的姑姑。牺牲自己终生换来侄子的幸福。难能可贵。
今天饭他们吃得很开心,也知道别人人生中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咸。
这也许就是生活,是身不由己。问这世间有高尚的人,也有伪君子矮小人。
特别是那些像张秋月一样无私奉献的人,这种不求回报的人更加值得尊重,值得赞许,也许每一个人就是一个故事。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完美演绎自己人生。
试问这一生何尝不是戏,只不过有的人先天就是反派,有的人先天就是主角。
主角的光环让他们心地善良,让他们一往无前。
他们的故事里都是积极向上,历经磨难后都是灿烂的人生。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意义和使命不同,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
也许张秋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价值就是培养了侄子长大,功他念书直到娶妻生子。
对于她哥而言是做妹妹的责任,对于侄子而言是姑姑的责任。对于她自己而言是对这个家的希望,张家的延续和声望。
所以她不得不支撑起这个家,支撑起张家的荣辱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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