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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啊,这些个青年才俊都是愿意入赘我凌家的,你瞅瞅看……”

凌家知晓女娲拥有文圣之资后,便决定给她找个赘婿。

这般女子,嫁人是不可能的。

女娲瞥了眼一排排摆好的画像。

“父亲,我已决定此生不嫁,以后还是莫要如此了。”

看人分三等。

三等看脸,二等看身,一等看意。

道韵加身的人女娲都见过不少,更别提这些所谓的青年才俊了。

在女娲看来,这个世界也就文圣有资格入她的眼。

可惜即便是文圣也无法永生。

永生并非文道追求,文道追求的是影响。

一代文圣会影响世界多年。

只要永远活在其他生灵心中,不是永生也是永生……

而且能成文圣的人,大多都已是老年,即便有年轻者天赋卓绝成就文圣之位,女娲也不会对他们产生爱慕之情。

女娲本就是婚姻的创造者,在她看来婚姻本质还是繁衍,她不需要考虑繁衍之事。

至于爱情,在她看来,若真喜欢与一个人相处,是不是婚姻也没关系。

凌霄被女娲的话震惊,瞳孔微缩,道:“孩子,你虽有文圣之资,可年纪毕竟还小,婚姻乃人伦纲常,哪有一生不嫁人的道理。”

“父亲。”

女娲据理力争,“若真是为了人伦纲常,你们为何不是让我嫁人,而是择选赘婿?还不是为了我能诞下凌姓子嗣传承文道。”

“……”

女娲说的虽是事实,但凌霄听后却十分难受。

他皱眉思索片刻,道:“孩子,作为你的父亲,我更希望你今后的生活能幸福。”

“幸福?”

女娲自问,她应该很幸福。

有兄长,有师尊,更为洪荒为数不多的圣人,有什么不幸福的?

凌霄以为女娲是在问幸福是什么,他拿出身为父亲的姿态,温声解释道:“婚姻是与人相扶相持,一生中难免会有孤寂之时,有人在旁就是幸福。”

女娲想到命玄。

他走时,自己似乎感到了孤寂。

女娲抬起头看向父亲,轻声道:“父亲,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婚姻亦有不幸,在旁之人若不是入眼之人,那婚姻大可不必。”

凌霄懂了……

这是没一个看上的啊!

于是他吩咐下人将这些画像收走,“此事不急,待以后你遇上合眼之人再带来凌家即可。”

“……”

女娲没吭声,这里又怎么会有合眼之人呢……

她也懒得多说,微微颔首后继续埋头做起了学问。

学问一道,非诗词歌赋那么简单。

若文笔为肉,那文风便为骨。

所谓风骨便是如此,文人修风骨才是正道,单凭华丽词藻做不成文圣。

可惜女娲风骨自成,缺的恰好是很简单的文笔。

这需要练。

她练了十几年,却始终无法做到太大的进步。

当初不周山内,命玄说过不少内涵深远的话。

比如“水利万物而有静”。

上善若水,言浅意深,浑然天成。

道理其实她也懂,可若是换成她来说,大概只会脱口而出做好事不留名。

风骨相近,血肉却相距甚远。

就跟好白好圆与珠圆玉润一般,谁会喜欢干瘪瘪的瘦骨?

血肉的养成非一朝一夕,此间人生不过百多年,能养成风骨的人自然是极少的,能自成血肉的也不多。

文圣就是风骨与血肉都浑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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