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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的灰雁使者离开了奔马营地。

“咱们得快点”使者对着部下说道。

“大哥,咱们很快就能到雄鹰部落,不用这么着急吧?”

“不对,刚才那个奔马部落非常不对!”

“怎么了大哥?”

“说不出来,就是觉得不对,他们部落里帐篷太多、太干净,那个首领也不像一个草原上的首领,更像一個城堡里的贵族佬。”

使者看出了危险,兰特找到了机会。

兰特的帐篷里,罗尔送走了灰雁使者就赶过来汇报了午饭中的消息。

“所以现在灰雁前线得有230名骑兵?”

“是的,这样的规模,恐怕伯爵大人也难以招架。”

两人聊着,亚伯特掀开帐篷帘子进来,他正想开口,询问兰特为什么不除掉灰雁的使者,就听到了两人之间的谈话。

“他们还派人去了铁矿的部落?”

“是的,就是那个棕熊部落,根据那个使者的说法,棕熊比灰雁还要强大,但是非常低调,灰雁首领并不指望棕熊能派人来。”

“看来灰雁部落正在等着我们的支援呀”兰特在用一种戏谑的口吻说着“那我们集合好各个部落的勇士,一起去南方帮助灰雁首领呀。”

“兰特。。。你。。。”亚伯特知道兰特肯定不是真打算帮灰雁,但是不敢想他到底要做出什么来。

“尼尔!灰犬!犬牙!”兰特大喊着叫自己的部下进来。

“首领”“领主”“大人”

“灰犬,你带着几个骑兵,粘住那个使者,就盯着就行。看看他们都去了哪个营地,尤其是给我找到他们的盐矿”

“是,领主大人”

“犬牙,你先跟着你爸,在中间联络,先找到雄鹰部落,你的任务就是在他们找到了雄鹰部落之后回来给我报信”

“是,大人”

“尼尔,你带着人,做一杆跟那个灰雁使者一摸一样的旗子,灰雁首领在南方打仗,就需要咱们奔马平原上的各个部落去支援,我们现在就要把其他部落联合在一起,一同南下。谁拒绝我,谁就是跟奔马部落和灰雁部落一起过不去。”兰特嘴里笑了出来。

“啊,咱们还要吞下雄鹰,还要打着灰雁的旗子?”尼尔生长在草原上,没见过拉大旗扯虎皮的套路。

“那当然,只要咱们的骑兵拿着灰雁的旗子,跟在灰雁使者后访问雄鹰,他们还会认为我们是来攻击的吗?”

“可是,现在雄鹰手上应该有不到30人的骑兵,咱们正大光明的过去,他们不会不警惕的。”

“我不是怕他们发现,我是怕他们跑了!”

。。。。。。。

在兰特东边40公里的土山上,有一个很气派的蛮族营地。这个营地中大大小小的帐篷加起来30多个,大部分是贝都因帐篷,中间有几顶圆包帐篷。而在最高处,有一座特别高大的贝都因主帐篷,帐篷高8米,长30米,远远的看上去一位是山坡上的一块白色岩石。高大的帐篷后面有一根35米高的深木色柱子,柱子不到半米的直径,在下1/3部分被大量的绳子系住固定在周边地面上,绳子上拴了大量的布条、动物尾巴作为装饰,这就是部落中的神柱。神柱的最上方,有一只金色的正在展开双翼的老鹰雕像,鹰眼位置有宝石镶嵌,鹰身上的每一根羽毛都是分毫毕现,鹰腹上有一道法阵。

帝炀当空,两阳的光芒毒辣的洒落在平原之上,如今虽然是10月了,但是草原的中午还是热一些,到了晚上却又非常冷。此刻的雄鹰部落中,战斗祭司坎萨·雄鹰正在神柱之下的祭台举行祭祀,不到3米高的坎萨身穿着一身披满彩色羽毛的皮衣,袖子上挂满了大型鸟类的翎羽,头上戴着巨大的羽冠,脸上戴着一面鹰脸样式的黄金面具,面具的正面有一个长长的鹰嘴,鹰眼上如同立柱上的老鹰雕像一样镶嵌着两颗宝石。

战斗祭司在神柱下方的空地上,跳着独特的祭祀舞,他张开了双臂,模仿一直展翅飞翔的雄鹰,在立柱之下一边跳跃一般奔跑。营地里所有的蛮族、无魔者都跪在他跳舞范围之外,每个人都敬畏和恐惧的等待着祭司的舞蹈。

祭司的舞蹈范围大概50多平米,周边站着4个跟祭司穿着相似服装、带着彩绘出鸟脸纹木质面具的祭司学徒,这四个女孩都是坎萨精心挑选的,即是他的学徒也是他的仆人。当坎萨迈着舞步、张牙舞爪的四处乱窜的时候,4个学徒逆时针的围着整个跳舞范围,也在转圈跳。

每个中午之后,雄鹰部落的战斗祭司都要开战一场祭祀鹰神的活动,营地中不管是拥魔还是无魔的蛮族,都必须跪外祭司的舞蹈区域之外等待鹰神的青睐。几乎每个月,祭司在跳舞的时候,都会随机挑一个蛮族出来敬献给鹰神,人祭的过程非常残忍,祭品可能是拥魔者也可能是无魔者。

当某个人被确定为祭品的时候,祭司会使用一股蛮力将对方直接提溜到神柱之下就地献祭,营地中的每一个蛮族都相信,他们可怕的祭司就是被鹰神眷顾的人。不过讽刺的是,为了整个营地的创收,所有被俘的人族拥魔者都必须被关在营地的其他帐篷里,从来无福被献给鹰神。

今天的祭祀再度有惊无险的度过,没有人被献祭,所有人都小心翼翼的站起来,离开了祭司的帐篷周边,战斗祭司也回到了自己巨大的帐篷里,四个学徒则是负责收拾整个现场,为营地里饲养的鹰和隼宰杀当天的食物。

“哎。。。终于结束了”坎萨回到帐篷中的第一时间,放下了手中的一把魔晶。每天的这个时间,都是坎萨难得的独处时间,他得以摘下面具。汗水已经浸湿了厚重的皮衣和头冠,他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把皮衣和帽子烤干,还要用这段时间赶快多吃点肉干。刚才的舞蹈其实毫无意义,却非常消耗体力,他必须趁着无人看见的时候多吃一些,然后当着别人的面表现出不怎么需要吃饭的神秘感。

今年是坎萨成为首领的第10年,上一代的雄鹰首领就是坎萨的生父,他在临终前,告诉了坎萨他们雄鹰部落的秘密。

雄鹰部落曾经是兽人当中鹰神部落的后裔,这个部落中的最强者是鹰神眷者,自小身长绒毛,如雏鹰一样,长大后绒毛变成短羽,行走如风。战斗时眷者能化为巨鹰,飞上高空。

雄鹰部落如今鹰神血脉稀薄,但是可以与鹰、隼、雕、鹫等猛禽沟通,再向鹰神献祭生命之后,可以与部落中最强大的鹰共享视野。

共享视野这样强大的能力,自然不是白白得来的,他需要祭司献上自己的生命力,每次换取半小时左右到共享视野需要祭祀休息至少一个月左右。再强大的生命力也经不住这样的消耗, 因而在坎萨之前,没有哪位雄鹰首领能够活过35岁。

坎萨不想跟以前的首领一样短命,于是他利用8年前蛮族入侵巨龙之后,众多部落被打散,重组了雄鹰部落,让知道雄鹰首领秘密的部落长老都留在了人类领地。

从那一年前,部落中树立了神柱,虽然那根神柱与鹰神毫无关系,但顶端的金色雕像上,有一个法师之眼的法阵,这个法阵是坎萨花了大价钱请一位魔导士刻画的,利用一个面具,消耗魔晶就可以看到方圆30公里范围的情况。从此雄鹰部落的战斗祭祀不再是看一次歇一个月了,而是随时可以观察到周边情况。为了提高自己的神秘感,坎萨还自编自演了每天中午的所谓祭祀仪式,把那些可能发现自己秘密的蛮族找理由进行清洗,提高自己的神圣性。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样的活动太耗费魔晶,链接法师之眼神柱需要魔晶、为了保证战斗力也需要魔晶。没错,坎萨能够诛杀其他蛮族拥魔者,也是靠着消耗魔晶,坎萨的“法袍”也具有力量加成性能,原理跟游獾部落的魔纹铠甲非常类似,都是消耗魔晶增加穿戴者的力量,或者说那就是一件满是羽毛装饰的皮甲。

坎萨终于得以抽空歇歇,带上他那能够看到周边30公里的面具,那也是一顶金色的面具,面具上有好几个符文,眼睛部分突出,额头上还有专门消耗魔晶用的基座。

当坎萨躺在兽皮床上,戴上面具之后,他看到又有一队骑兵正向着他的部落靠近。骑兵队为首的举着一杆旗子,杆子上有灰雁的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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