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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天气不错的早晨,阳光正好,一间店铺也同样沐浴在这阳光下,店铺的牌匾上以烫金大字写着“时间之庭”,这是这间店铺的名字。

这间店铺做着记忆方面的生意,在各个世界穿梭,接待着不同的客人,我们的故事,也要从它说起。

“老板!”少女的声音回荡在整个事务所,随后噔噔上楼的声传来,少女冲上二楼,准确的在三道房门中找到自家老板今天睡得的那一道,随后一脚踹开,看了眼屋内床铺上隆起的一团鼓包,快步上前一把掀开被子。

“白淼啊……”被吵醒的少年慢悠悠的翻了个身,“你是不是跟清闲这两个字有仇啊……”他语速缓慢,懒懒的把脸埋进枕头里。

“你想清闲也闲不了了,楼下来客人了!”少女揪着他的衣领,把人从床上薅起来,那少年倒是像个魂一样就那么飘着,声音依旧慵懒“什么客人啊……又有人要买记忆?那种小事你自己做决定就好……”少年的声音越说越小,头也越说越低,看样子又要瘫回床上。

“是卖记忆的!”少女双手死死薅住他的衣领,不能让他再瘫回去,他这一瘫,指不定睡到什么时候!

“卖记忆的?”少年双眼突然睁开,脸上的困倦瞬间消失不见,一个鲤鱼打挺挣脱开抓着自己衣领的少女,冲下床扑到衣柜前,这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倒是把少女吓了一跳。

这位正在对着穿衣镜整理自己,面带骚包笑容的少年是安慰,属于只要有乐子看就能瞬间活过来的睡神,而站在一旁,一脸无奈地看着这个乐子人的是白淼,两人一同经营着这么一家记忆事务所,事务所主要提供购买、贩卖记忆的服务,但也会接下一些有意思的委托,要说白淼是为了见证更多人的人生才来开这么一家店的话,那安慰就纯纯是为了乐子来的,所谓的“有意思的委托”,也是由他决定是否接下。

二人在楼上吵吵闹闹的时候,一楼的接待处已经坐着一位帅气的中年绅士,看上去四五十岁的样子,隐隐约约还能从他身上察觉到一点经历过杀伐的戾气,只不过被表面的稳重祥和遮盖了,得体的西装配合他的气质给人种暴力中蕴含着优雅的感觉,身后还站着两位仆从。

两位仆从脸上的表情有点奇怪,似是想说什么,却又不敢说的样子……

终于,其中一位女仆打算开口了:“先生……”

那位老绅士此时语速缓慢的打断对方:“缇娜,我知道你想说些什么,不过大概要等回去之后了。”

接待客人的沙发正对着二楼的楼梯,此时上面走下来两位年轻人,正是带着看乐子表情的安慰,以及脸上写着我怎么找了这么个老板的白淼。

“他要卖记忆?”安慰看了眼那位中年人,眼睛眯了眯,难得换上正经表情,轻声询问白淼,白淼也收了无奈的神情点了点头,“倒不是贩卖,根据这位先生自己所说,是捐赠。”听闻此话,安慰似是明白了些什么,便没再多说,缓步走到中年人的对面,微笑着张开双手,仿佛要拥抱对方一般:“欢迎来到时间之庭,先生。”

白淼则是站在侧面微微欠身以示失礼,转身去准备红茶。

中年绅士礼貌的笑着,微微颔首:“看来小先生有一位充满活力的员工啊。”他的声音很沉稳,有种令人安心的厚重感,话语中似乎在指向白淼刚刚叫自家老板起床的方式,这让在前台忙碌茶水的白淼面色微红,她也不想啊!谁让这老板成天摆烂,只要没乐子他能一整天不出房间。

“当然,这可是努力通过了我层层选拔的员工。”安慰坐下后微笑着看向对方,话语中似乎还带了些自豪。“以及,许久不见,先生。”

“许久?小先生,在我的印象中,我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老绅士的语气中带上了疑惑。

“抱歉,可能是我记错了,您和我的另一位客人长相十分相似。”安慰歉意的笑了笑。

在这有些尴尬的时候,白淼适时的端上了红茶,放在了二人身前的茶几上。

“不必在意,我慕名拜访,是为了捐赠我的一些记忆,它们很美好,所以我打算让更多的人经历它们。”对面的人也借此提起了自己的意向来缓解气氛。

“愿意无偿捐赠自己的部分记忆,您真是位善人……”又是一长串无聊,且繁琐的寒暄,这个世界的社交礼仪便是如此,如果太过平淡会被认为是怠慢对方,从而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而对于安慰来说,这种事繁琐、没意义,还极其的麻烦,但碍于对方客人的身份以及当前世界的社交礼仪他不得不迎合对方,更何况这位可是愿意免费捐赠记忆的人!这是善人!财主!

随着交谈,两人身前的茶杯都空了。

“那么,我们步入正题吧,请随我来。”白淼见寒暄的差不多,便开始示意中年绅士随着自己上楼。

与这位礼仪得体的绅士上了楼,白淼带着对方径直走着,这条走廊仿佛没有尽头一般,无论二人怎么走,两侧都是一模一样的廊壁,每隔十几步远便是一道房门,可明明刚刚白淼上楼叫自己老板起床时,这二楼不过三个房间而已。

在带领着老绅士路过一个又一个房间后,白淼终于在某一扇门前停下,并带领着对方进入,房间内的设施不算多,一把躺椅,一个办公桌,桌旁的墙角立着一个橱柜,白淼将对方安排在房间内的躺椅上,小手轻抚过对方的双眼,再看过去对方已然睡去。

这是正常的流程,提供者上门提供记忆,那事务所总是要验收一下的;

白淼在安排好提供者后,在旁边的工具柜中拿出了一个瓶子,里面装着一个金灿灿的光点,那光点金中带蓝,飘荡半空仿佛近在眼前的星辰。

白淼打开瓶塞,光点缓缓飘出,摇摇晃晃的落在了这位老绅士的额头。

—————

我叫威廉·昂撒,我出生于尤金格,那是个贫瘠的小镇子,镇上甚至没有医生的存在,只有一位心善的护士,能够在人们做农活受伤时帮帮忙,我自打出生就没见过我的祖母,祖父也在我五岁时就染上了疾病去世,只留下了他忠诚的两条老猎犬。

不过幸运的是我的父亲很勤劳,母亲和妹妹从没挨过饿,至于我?我十二岁就能打猎了,仰仗着自己优秀的捕猎技巧从没挨过饿,甚至还能补贴些家用,我祖父养的两条猎犬早些年生下了不少崽子,可惜我们的家境只能养活两只,一只跟了我,一只留下看家,准备留给我的妹妹,其余的都卖给了别的猎户。

我的妹妹十分可爱漂亮,即便是现在十几岁的年纪也能看出长大后肯定是个大美人,我最喜欢她看着我带回来的猎物的眼神,那眼中饱含欣喜,以及看向我时的崇拜,我十分享受这种感觉!

童年中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我第一次出门打猎时看到的景象,整齐的服装,轰鸣的引擎,闪亮亮的枪管——那是军队,一支南下平复战乱的军队,那时候的我很羡慕车上的军人,他们有充足的食物,不需要像我们一样风吹日晒讨生活,他们有体面的服装,不像我们只能靠麻布剪裁, .他们有医术高明的军医,即便是在战场上受伤也能第一时间得到救助,而不是像我郎勒叔叔的小儿子那样,不过被野狗咬了就变得像个疯子一样易怒,最终被邻镇的人活活打死,更不用惧怕山上时不时出现的强盗,他们可是有枪!

可这些想法在我二十岁时就改变了。

十九岁那年的冬天,我拎着打来的鸟雀和野獾回到家,听到了母亲在和父亲的谈话:“艾迪,军队又在招募人手了,看来南方的战争局势不太好。”

“已经打了七年了,南方到底有什么值得军队耗费这么大力气?”

我根本不打算继续听下去,快步冲进屋内,“父亲!我想参军!”

那时候的我兴奋极了!完全没听父母在说些什么,高高兴兴的收拾自己的东西,拿起那把跟了我七年的猎刀,戴好由我曾狩猎的一匹野狼的尖牙制作的护身符,整装待发的站在父母面前。

我的父母对视了一眼,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就这样,带上家里为数不多的金钱作为路费,顶着风雪踏上了参军的路。

临走之前,我可爱的妹妹冲过来,直接扑进我的怀里“哥!你要快点回来,安娜想你……”

我揉搓着怀里的妹妹,长长的金发让她像个可爱的金团子一样,“放心吧妹妹!我回来之后,会给你带上最棒的猎物的!”

看着怀里妹妹期待的表情,我高高兴兴的出发了,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战场,是多么残忍的东西,此刻的我只是在幻想着,幻想着我参军后拿到钱,带着我的家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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