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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经历过连续的几场战斗后,也是休息了一会,直到下午才堪堪动身。
只要穿过这片巨木林,会有一片村庄。
“诶,老师,你们几个不是有刀吗,怎么刚刚没见你们用?”秋好奇地问道。
牧角、木下兄弟神色突然奇怪起来。牧角一脸尴尬地笑着,那笑容里带着四分掩饰,三分心虚,两分慌张,一分难堪。
木下兄弟则是一脸无奈,时不时还瞟一眼牧角,果然,想刀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我来说吧。不知道是谁哦,一进山就迫不及待的拿刀出来,边走边敲着树干,说是这种声音可以吓跑熊,结果没走几步道就断了;然后呢那个傻子还不信邪,一边念叨着‘不对呀,我打的刀明明是极品’一边又把另外两把刀拿出来又试了试。这下好了,三把都坏了。”莱拉嘲笑着“某人”,后者强装镇定,挠头假装看天。
“对呀,是谁把我们的刀弄坏了呢?”恭一也笑着问,眼睛直盯牧角,暗藏锋芒。
“啊?……今天天气真好啊哈哈……”牧角抬头假模假样地感慨道。
但是实际上没走出巨木林的话都是看不到天空的。
“不对呀,我打的刀明明是极品~”莱拉架着嗓子,凑在牧角身边不停模仿着当时牧角的语气。此刻的她褪下了冰山般的高冷,也像个调皮的小女孩一样。
“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牧角扯出微笑,已经有点破防了
“可是,为什么我们打的刀会如此脆弱呢?”秋想到那几个月的累死累活转眼间就付诸东流,人都红温了。
“哎,可能问题就出在你这把曜刀上了。它既然能有古代保存至今,肯定也有其独到之处。”牧角叹了口气,没由来地心痛。
“但是,我们当时可是用了牛棒骨做了实验的。测试出来兼顾程度是没问题的,感觉去参加那什么粉色弹幕网站的什么断刀大赛都可以拿冠军了,毕竟长得还挺好看的。”秋一脸认真。
桐人却捕捉到了一个关键信息:这个世界原来也有……陈__你()什么时候()啊。感觉跟地球上也差不了不多少嘛……
但也不是没有不同。比如说『影』这种存在。还有……
他又想到了在海底的那时候,自己好像也是这样突然就有点emo。算了算了不想了,脑壳疼。回忆什么的也用不上,说不定下次再想起这些东西就是在走马灯的时候了呢……桐人自嘲道。
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地球上也没有值得留恋的……应该……
除了父母。
一想起年迈的双亲,桐人就有些黯然神伤。
在地球,他已经死了。人生在世,最悲痛的莫过于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他已经无法再尽到赡养的责任了。
嗨,我在想什么呢?桐人强颜欢笑。是,地球上的人生已经结束了,现在是新的了。爸妈肯定也希望我在这边过得好吧……肯定的,你们的儿子还会拯救世界呢,说不定后面还可以再找一个很俊的姑娘结婚……
自从渐渐体验到自己的孤独之后,他就容易胡思乱想起来了。
刚到这里来,他倒是兴奋的,因为他之前就觉得地球上的人生糟透了。
桐人像链式反应被引发了一样一发不可收拾地开始回忆起自己以前的,
狗屁人生。
……
糟透了。
我从小性格就很孤僻而且执拗。而且很窝囊,并没有什么拿的出手的成绩或特长。初中的时候就曾因为沉默寡言不合群而被校园霸凌,到了高中才勉强走了出来。
那之后我意识到了这一点,开始装成很合群的样子。插科打诨式的滑稽成了保护色,只是为了在其他人聊的火热的时候,我能够再插句嘴逗得他们哈哈大笑,好让其他人觉得我也是他们小群体的一员。
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从来都不属于任何一个。陪伴我的只有无数个凌晨失眠,夜里低声的蝉鸣和微凉的风。那时候我坐在床上,把腿环在臂圈里,抬头数着窗外天上的星星。那些星星多好啊,虽然绝大多数的它们都是恒星,都跟我一样一个人,但它至少能发光。后来我才知道,它们很多压根就跟我不一样,因为它们会有自己的行星围绕;我什么都没有。
好在,我真正找到了归宿。高二上半学年,我第一次接触到动漫。我就喜欢那种明明一看就晓得现实里发生不了的事,它是很虚假,但又很真实——至少那种“假”是“真”的。现实里那种赞扬行不可能之事并把它变为可能的事例我觉得根本就是屁话——不可能的事,不会有一丝机会去让你变成可能;能“变成”可能的,从来都是本来就可能的事。在二次元的世界里,我终于找到一种大家都一样废物的满足感——因为在这方面,我们什么都做不到。
就在我沉浸在虚拟的世界里的时候,高三到了。为了回应父母的期望,我也不得不开始为了高考而努力。
我的父母都是底层工人,从来都不受人待见,工资也仅够我们一家糊口,家里这辈子从来没出来过一个大学生,所以我想让他们高兴,一次也好——哪怕只有一次。幸好,我成功了。勉强过了一本,选了一个中规中矩的专业。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爸摆了一个很大的,宴请了好多人来。看到忙前忙后汗水直流但脸上还笑的那么高兴的父亲,我的心里头像被针扎了一样疼。
我真的很窝囊。
十八年来才为他们做了这一件事——或许也是唯一一件事。
果然,大学四年,自己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经历。
就连跟室友相处也顶多只能聊天,逗他们笑一笑,他们出去玩什么的,压根就不想招呼我。
不过没事,反正我也习惯了。
他们唯一对我感兴趣的时候,只是在听我追一个女生的八卦的时候。
三年,我追了她三年——其实我自己都知道那跟舔没有区别。但是我总觉得她一直没有做出拒绝的回应,说不定我就还有机会。
唯一亲密的接触还是在帮她搬东西的时候碰过一次她的手。转瞬即逝。
当时我还真的以为那就是爱情,转瞬即逝的爱情。
——但是也许是我当时主动忽略掉了吧,在我碰到她手的时候,她眼神里的厌恶,就像被糊了一手答辩一样。
现在想来,我当时甚至还为此去学了怎么追女生。她从头到脚就没正眼看过我,为什么我当时就不愿意正视呢这一点?呵,现在看来我只是纯纯挠坦罢了。
三年啊,哪怕我每天给狗喂一块肉,它看到我都要高兴地摇尾巴,为什么人连狗都不如啊?
现在我想明白了。一个臭屌丝死宅男二刺猿,又不懂什么交际的,压根不配提“恋爱”这个无比圣洁干净的字眼。
好好好,干净,比你都干净。我后来才发现,那女的换过的男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大学一完,又到了最窝囊的职场时间。个本科生。在那些博士啊什么的名称面前,简直就像个小()可()爱()。找工作就花了半年多,最后还是一个压根跟自己专业没半毛钱关系的工作,工资又低,上班还天天挨经理气。好在经历过那么多了,会装了,至少同事没有天天跟我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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