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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深圳一段时间之后,就发现我的诺基亚x3滑盖手机总是突然莫名其妙关机然后又开不了机了,尤其是有时候有紧急电话的时候,手机都不灵火了,按接听键一直没反应,搞得很上火,尤其是主管打电话过来找的时候,搞得好像是我不想接电话,故意怠慢一样。

看起来是时候淘汰这种落后的设备了。作为21世纪的人才,是应该搞一部智能机了,新衣服可以少买几件,红烧肉可以少吃几顿,但是通信设备要跟得上时代的发展和需要。

那时候比较火的智能机主要是小米手机,三星,HTC,摩托罗拉,LG...于是,某天找了个网速好的地方,我也抢购了一台小米手机,号称当时性价比最高的手机。

其实那时候我是很不看好全屏幕的触屏手机的,可能是习惯了按键手机,总觉得没有按键的手机是没有灵魂的,而且又要担心触摸屏的屏幕会失灵,又担心屏幕会刮花啥的,总之,我还曾经预言,全屏的触控手机应该火不起来,没想到,我的预言错了,大家还是很喜欢这种全屏触控手机的,很快就把以前的按键机给统统淘汰了,现在的手机除了音量加减键和电源键,就没其他按键了。

当时买了手机之后,我觉得应该给它贴个膜,这年头,没有膜,老感觉很容易就给它刮花了,刮在机身,疼在我心。于是有一天路过天桥的时候,就想起了贴膜的事。

于是我就打算在天桥给第一个全触屏的智能手机贴个膜,那时候小米手机刚刚火,去问摊主有没有红米手机(红米是小米的一个手机型号)的膜,然后摊主说,有有有,说着就开始翻着他的箱子了,翻了半天然后一脸无辜的说,兄弟,这个型号太好卖了,手头上的卖完了。

正当我绝望,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他说,“小伙子,别急,我的门店就在天桥下面附近,你帮我看下摊,我去拿一下,十分钟就回来。”

突然感觉自己原来长得这么可信,被陌生人如此信任?他就不担心我卷起他的摊就跑路,正当我想开口说不麻烦了,改天再来的时候,那哥们已经飞奔下了天桥。

于是我就成了临时摊主了,结果茫茫人群当中,出现了一张熟悉的脸。

“帅哥,你这里什么手机的膜都有吗?”

“不,我不是...”

“放心吧,钱少不了你的”,说话间,手机已经能递到了我的手上。

“我只是...”

“我不管你是什么,你这里这么多手机膜,肯定有我这款,我已经跑了几家了,辛苦你找一下吧。”

我一看,好像还真有,随手就拿起来一个,于是,就干起活来了,毕竟之前在路边无聊也看到过别人贴膜,这点事,难不倒我。

正当她准备递钱给我的时候,我们都惊呆了。

“我去,怎么是你?戴顶帽子差点没认出来。”她尖叫了起来,“大哥你是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所以来天桥摆摊解决就业问题,实现先就业再择业吗?”

“你懂什么,我这是发扬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精神,我现在是老板,请叫我胡老板”,见到她这么惊奇,我就顺势承认了这个摊位就是我的,虽然混得差,但是气势上不能输。

“好吧,胡老板,小妹我有眼不识泰山,请多多包涵!手机膜贴得不错,这是给你的小费,说着又递过来一张5元。”

我:“我这里不收小费,你不是在广州吗?难道下班回家的时候迷路了,不小心走到了深圳?”

她:“不是,这次是来出差的,见个客户。”说话间,她快速地递给我一张名片,“有空联系我,一起吃饭,我会在深圳呆一周。我得走了,有同事在那边等着我了,算了,要不你把电话号码给我,过几天我打给你吧。”

“好!我电话是13X XXXX XXXX。”

“得,我记下了,过两天忙完打给你。”说完她匆匆忙忙走了。

不一会,摊主回来了,看到我正在清理贴膜之后的垃圾,连忙说,不用你收拾,小伙子这么实诚,我都还没给你贴膜,你就帮我收拾上了,等下不好意思收你钱了。

我就把刚才帮客户贴膜的事情跟他说了,这是收上来的20块。岂料老板马上大手一挥说,小伙子,谢谢你,你这手机膜,我不用收你钱了。老板摆个摊也不容易,最后我还是悄悄把钱放到了他的摊位上。

刘子群是高中同一年级的同学,说起和刘子群的认识也是一种机缘巧合:那时候刚刚高一下学期,我看上了隔壁11班的一个妹子,或者不能叫看上,说欣赏比较准确,想与其成为普通朋友,后来才知道那妹子叫郑静。我把这个事情跟同宿舍的一个兄弟说了,结果他说他也看上了11班的一个妹子,很有个性,问我认不认识:留着个性的短发,穿着打扮处于主流与非主流之间,人看着很爽朗,带着个恰到好处、气质相符的镶边眼镜,颇有文艺气息...

巧了,刚好这个妹子我也注意到了,因为她刚好跟郑静是好朋友,军训的时候,他们两个经常手挽着手在我们连队走过路过的,然后那哥们说他在11班认识有人,可以帮忙打听一下叫什么名字。然后我说,好,去吧,打听一下她叫啥名字,看看有没有机会结识一下。

结果过了几天,这哥们跟我说,她叫刘子郡。然后我就记下这个名字了,他说他老乡在11班,那个妹子很招人喜欢,甚至隔壁班都有人在着手准备要跟她表白了。听到这里我就坐不住了,我心想,不行,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古人诚不欺我也,于是,凭着拙劣的文采我写下了一封诚挚的交友信,借以表达自己对那个妹子的欣赏之情,信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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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郡同学:

曾知否?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在默默地关注着你,你虽不是十分、很、特别、格外、非常地引人注目,但在人群里却能一眼认出,并非是我的眼力不错,而是你身上特有的一种气质在作怪,这也是我写信与你的根本和直接原因。目的很明确也很直接,甚至有点儿冒昧:就是想与你交个朋友。古人以酒会友,而今日我以笔会友,显得如此苍白而无力,心中的惭愧之情油然而生。我挥文弄墨的功夫很一般,差不多可以用“烂”,“差”等字眼来形容也不为过,但这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却处处流露出我的诚意。

我也知道,想与你做朋友的人何止千万,也不是几大卡车就能拉得完的,甚至他们手拉手可以绕地球几周有余!排队也未必轮得到我,但是我却还是愿意排队,希望你能好好地认真地考虑一下我这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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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信之后,在信的落款处写上了我的QQ号,然后就让我舍友交给他老乡然后递给她,结果过了几天,我舍友才跟我说,他托他老乡打听到的短发的那个妹子叫刘子郡,不是我看上的那个妹子的名字,我去,闹了这么大的乌龙,表错了情,没脸见人了。

那时候上高中,周末的时候经常没啥事情,距离家里也是不远不近,所以也没有每次周末都回家,于是就去网吧上上网,其实一般我去网吧不是为了打游戏,当然了也不可能是为了查资料学习,还没勤奋到那个点,就是单纯的上网聊聊天,看看电视电影啥的。小时候看的很多经典的电视剧,经常是看一半就被老妈关了电视,然后用命令的口吻说,“睡觉去,多少点了,明天还上学呢。”所以现在的网吧对于我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童年成长的电视剧的不完整,尤其是一些好看的电视剧,很多时候结局的那一集才看到一半,电视就被无情地关掉了,现在可算有机会补回来了。

有一天我正在网吧看电影,就有人在QQ上加我好友了,一看个人资料是个女的,结果是刘子群加的我,并且跟我说,她不叫刘子郡,叫刘子群。并且问我是不是搞错了,而且问我是不是本来想写信给她的朋友而不是写给她的,然后就跟我说,她叫郑静,我把她QQ号发给你吧。

不得不说,这女人的第六感果然很灵,当时我都没来及问她是怎么知道我表白错人的。

后来我猜测了一下其中的过程是这样的:我舍友他拿到我写的信之后,然后跟他老乡说,他的同学(也就是我)喜欢上了他们班的一个妹子,而且写了一封信,然后让他把信交给那个妹子,结果信就到了郑静手里,但是她一看信上面的名字,就误以为是写给刘子群的,所以就转手交给了刘子群,但是刘子群转念一想,不对啊,写给我的,应该直接交给我就行了,怎么会经过我朋友这里,很大可能是搞错了,而且我也不是这个名(刘子郡),于是就顺着QQ号找到了我,解开了真相,嗯,目前只有这种解释比较合理,但是最终也没跟她证实过是不是这么回事。

搞错名字这个事情,是我同学的老乡传错的,我猜他应该是用笔写给我同学,然后把“群”字写成了“郡”字,或者是我那个同学把“群”字看成了“郡”字。不过这个“子群”这个名字,给人理解的寓意好像是希望自己“儿子成群”,曾经我也问过刘子群,你爹妈给你取这个名字是不是希望儿子成群或者子女成群,而实际情况是他们家却只有你这个独生女,而这年头往往是缺什么就取什么。子群说,不是,爸妈虽然只有她这一个女儿,但是他们都很爱她,没有想着儿女成群的事情,子跟群这两个字只是因为凑巧组合到了一起成了她的名字。

不过这个妹子真是天使,至少当时在我看来,竟然这么好,还愿意告诉我她朋友的名字并且把她QQ号告诉我。什么叫阴差阳错,这就是阴差阳错,从此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期间她也把郑静的很多相关的消息跟我说了。

这一次写信的举动并没有认识郑静,反而认识了刘子群,这真的是印证了一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就是缘分!

刘子群大学专业学的是会计专业。所以毕业之后就去了一家小公司当会计,每天朝九晚六,生活和工作也没什么波澜,加上看到同部门的几个同事都是年纪比较大的阿姨,每天准点来上下班,然后回家相夫教子,周而复始,平平淡淡,后来她觉得这样平静的人生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庸庸碌碌,不是自己追求和向往的生活。于是,她看了几期励志的销售视频之后,就下定决心干销售去了,因为销售是最锻炼人也是最容易发财的行业,目前她在广州的一家外贸公司,面向的大部分都是外国的大客户,所以她的英语其实说得也不错。

过了几天刘子群给我打了个电话,然后就约好了一起出来吃个饭,叙叙旧。没想到她同事也一起来了。其实带个同事和朋友一起吃饭,也很正常,子群说,我们一起过来深圳出差的,今天刚好办完事,他也没啥地方去,就一起过来了。

三人碰面的的时候,我和子群的同事都愣住了,原来是一个大学的,没想到世界这么小,不过那时候也是大一的时候的事情了,如果不是再见面,我完全忘记这个世界还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了,当然我也可以假装完全忘记了,而他也可以装作不认得。

我们先是一楞,然后马上快速地认出了对方。我去,在祖国辽阔的土地上竟然还能再次遇见,感叹世界是如此的小,这哥们大学时候和我曾经打过一架,打完了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认得这个人的这张嘴脸。

他是计算机学院的,比我大两届,那时候我刚大一,正是一切都充满了向往的时候,于是就在学校的各大社团招新的时候报名了很多社团,什么流行音乐协会,志愿者协会,电子协会,吉他协会什么的,还有莫名其妙加入了一个叫大学生创业同盟会的学生社团,当时之所以会加入是因为这个社团的名字有点像是孙中山先生创建的同盟会一样,感觉负有家国天下的责任,于是,就踊跃报名入会了,而且还怂恿了同宿舍的张杨,房子贵和周森一起,同班的也有七八个同学一起来了。

入会之后,很快发现,社团其实没啥活动,也不搞什么创业兼职啥的,感觉就是一个打着社团旗号骗取学生交会费的空壳社团,就像那些借壳上市的公司一样。过了一个月,终于要有点动静了,会长建议,弄个烧烤团建活动,增进一下会员之间的感情,顺便大家认识认识,乐呵乐呵,大家纷纷踊跃报名参与,抓住这个唯一的活动。

烧烤当天,我和张杨,房子贵,周森都去了,因为我们是一个宿舍的,大一的时候,很多同学都是以宿舍为单位活动团体,所以我们经常会一起参加一些活动,一起玩耍。

一路上就发现周森对一个师姐特别热情,又是帮提东西又是递水的,献尽了殷勤,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想泡那位师姐。那师姐面对这么热情的学弟,一时间显得有点无所适从,自然也是不好直接明着拒绝,毕竟也是一个社团的,于是就半推半就,并且和他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我一路上虽然顾着走路,时不时也喵喵美女,但是周森的这一切举动却是尽收我的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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